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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檢才戴安全帽 罰不罰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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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民眾騎機車見警察攔檢時才把安全帽戴起來,警察見到這種情況,究竟該告發還是勸導,最近在屏東警界引起爭論。

一名機車騎士日前在屏東市被警察攔檢開單,理由是未戴安全帽,騎士不服向警方投訴,強調當時自己有戴安全帽,不該受罰。

警方督察部門為此詢問負責開單的李姓警員,李員表示騎士是在見到警察後,才趕緊把安全帽戴起來,因當時未拍照存證,督察部門要求員警調閱路口及附近監視器畫面,讓受罰民眾信服。

許多基層員警聽到督察部門的處置方式感到氣憤,認為這是對同仁的不信任,若該路口沒有設置監視器,員警該如何自處。

有員警認為,有些交通違規行為嚴重到足以影響到他人行車安全,如闖越雙黃線、機車不依規定左轉,這類違規行為往往發生在一瞬間,根本來不及拍照存證,但警察基於職責所在,看到這種情況能夠不取締嗎。

有些員警則認為,未戴安全帽非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更何況騎機車的民眾看到前方有警察攔檢,主動把安全帽戴起來,對執法人員已經展現出「尊重」,警察攔下這類騎士,若態度配合,其實只要告誡一番,不一定得開單告發。

屏東交通隊副隊長長徐永隆指出,根據道安規則,輕微交通違規行為,如違規停車、未帶行照等,員警得以勸導代替處罰,但未戴安全帽行為與酒駕同樣被列為重大惡性違規,必須依法取締,員警若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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