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佟振國/埔里報導〕全運會南投縣射箭代表隊選拔賽,6日發生選手罷賽爭議。台灣體育大學縣籍選手包括前奧運國手劉明煌等人,不滿隊友曾麗文遭南投縣體育會以96年全運會比賽期間故意表現不佳、缺乏團隊紀律等理由,處以停權禁賽,質疑處分不公且無書面告知,直到賽前才知被禁賽,基於維護選手權益,決定退賽抗議。
對此,南投縣體育會射箭委員會則強調,選手行為失當經調查屬實,報請縣體育會開會討論才正式做成停權禁賽處分。
縣教育處體健科昨天介入處理,將了解處分案確定後,是否有正式公文告知當事人,否則處分案將出現瑕疵,目前選手也可針對處分向縣體育會提出申訴。
南投縣射箭委員會表示,96年全運會時,曾麗文要求其指導教練掛名未果,即揚言退出比賽,最後雖上場比賽但表現離譜,有8至10支箭脫靶,個人賽未進32強,團體賽前一天練習無故未到,比賽當天也未準備弓箭,認為她缺乏團隊紀律、違反運動員精神,報請縣體育會議處,禁止她參加兩屆全運會選拔賽,即98、100年全運會將無法代表投縣出賽。
曾麗文則表示,她在賽前才接到縣射箭委員會一張不到70個字的停權禁賽通知與被退件報名表,十分錯愕,當時手臂真的不舒服,且壓力過大導致失常,但全運會比賽成績事關升學、就業,不可能故意射不好,拿自己前途開玩笑,且印象中只有3支箭脫靶,建議縣府調出比賽成績一探究竟;至於團體賽規則已修訂,個人資格賽結束後就決定團體賽名單,她因個人賽表現不佳,由其他3名隊友出賽,因此未參加賽前練習,當天也未準備弓箭。
若有瑕疵 選手可提申訴
台灣體大射箭選手兼教練的前奧運銀牌國手劉明煌質疑曾麗文停權禁賽處分案沒有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做法相當粗糙,與同校隊友魏碧銹、黃璿哲、潘建霖力挺隊友決定退賽抗議,並向縣府教育處陳情。
縣府教育處體健科長謝金聲表示,全運會後射箭委員會、縣體育會曾召開檢討會,當時委員會曾口頭告知曾麗文停權禁賽決定,若無正式書面通知,處理確有瑕疵不當,選手也有權向縣體育會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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