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托育品質 內政部盼兒童照顧法立法
【大紀元6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5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已將居家式照顧服務納入「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規範,盼儘速完成立法程序,提升幼兒照顧品質。
內政部說,行政院於今年3月將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草案將居家式照顧服務納入規範,明定未具教保人員資格者,不得於居家環境中從事教保服務,如有違反,處新台幣6000元至3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內政部表示,未來將和教育部一同向業者說明,並與立法院溝通協調,加速完成兒童教育及照顧法立法工作,將居家式照顧服務納入政府管理機制,以提升幼兒照顧品質,避免憾事重演。
此外,為減輕家長托育負擔,內政部針對育有未滿2歲幼兒的雙薪家庭,將幼兒交由社區保母系統內的保母收托,且家庭年總收入150萬元以下者,一般家庭每月補助3000元、弱勢家庭每月補助5000元;非受僱者而自行照顧幼兒的弱勢家庭提供臨時托育補助,每名幼兒每月最高補助2000元。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4月至12月止,計補助幼兒數1萬1964人,補助金額1億9879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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