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審計部:交部未盡責 國道電子收費效能低
【大紀元6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4日電)審計部今天提出9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認為交通部執行屏東航空站設置,及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況,已分別陳報監察院。
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及交通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處理9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屏東航空站設置計畫,因未審慎評估及積極處理用地問題,嚴重延宕建設期程,致逢物價飆漲調整工程款,增加公帑支出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已於民國97年2月20日報告監察院。
有關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理「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報告也表示未重視用路人權益,引發民眾強烈質疑及民代與輿論抨責,嚴重損傷政府形象;還有租予民間機構房屋設施,不當援引促參法規計算租金,致減損政府租金收入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已於96年12月31日報告監察院。
此外,對治水特別預算,審計部報告指出,95年到96年度編列歲出預算新台幣309億6500萬元,應付保留數高達187億3600多萬元,占預算數60.51%,保留比率偏高。
報告顯示,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花蓮縣壽豐鄉「樹湖溪源頭滯洪池復原」等7件工程,決標金額4600多萬元,工程契約總表列有與治水無關的景觀設施,包括涼亭、景觀木造平台、牧場式欄杆及各式休閒步道等施工費用1800多萬元,違反立法院要求治水預算全數用於水患治理的附帶決議,審計部已要求農委會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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