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上司流淚的好幹部堅持信仰的代價
【大紀元6月4日訊】黑龍江省清廉稅務人員盧玉平因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多次被關押及遭受酷刑折磨,在齊齊哈爾市泰來監獄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當地「610」拒絕讓盧玉平保外就醫,盧玉平於2009年5月30日下午在泰來監獄離世,年僅51歲。
據明慧網報導,盧玉平,1958年出生,大專學歷,是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地稅局上下公認的清正廉潔的典範,1996年被評為「清正廉潔建設先進個人」。先後從事過教育工作和稅務工作,曾就職於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地稅局,做文秘工作。
據認識盧玉平的人透露,盧玉平早年患有胸積水等疾病,1995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他嚴格按真、善、忍原則要求自己,將以前拿單位的東西都送回單位;主動與同事化解矛盾;單位將他由原來的科室工作調到基層去收費,他服從分配、任勞任怨、不貪不佔、主動把工作做好。
上司流著眼淚說:「盧玉平是一個難得的好幹部!」
1999年中共非法打壓法輪功後,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政法委、610、公安及松嶺區地稅局的人員威逼要挾盧玉平放棄修煉,他始終堅信自己的信仰。 1999年大興安嶺地區紀檢委曾對盧玉平成立所謂的專案組,對他在社會上和單位工作的所作所為進行全方位調查,最後由大興安嶺地區地方稅務局局長梁興中宣佈調查結果,說他「……多年來在稅收戰線上,沒貪污一分錢,沒有一件勒、卡、要、報等違紀行為。」稅務局韓局長到看守所看望他時流著眼淚說:「盧玉平是一個難得的好幹部!」而辦案人卻說:「你不說出『不煉了』這三個字,就找個理由判你!」
1999年10月,盧玉平被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法院以所謂的「故意洩露國家機密罪」非法判刑3年,送往泰來三棵樹監獄服刑,於2002年2月22日獲釋。
2002年盧玉平在看守所遭受酷刑
2002年5月19日,他正在為被非法強判3年申訴期間,又被嫩江九三農場刑警隊馬勇一夥綁架,送入加格達奇區看守所。值班管教員王華在值班室對其非法搜身,搜出二百多元現金,開票入帳。隨後幾個便衣又搜了一遍,然後強行將其帶到審訊室,用手銬將其雙手反銬在鐵椅子上,雙腳和身體也被固定在鐵椅子上,穿著單衣,鞋被脫掉。盧玉平問他們的身份和姓名,他們堅決不講。一個約40歲小個子的人盯著他說:「是我們審問你,還是你審問我們?我們是省廳的,專搞肉體折磨的。」
隨後他們在馬勇的指揮下,對盧玉平進行肉體摧殘和人格侮辱:他們用三角帶做的皮鞭、皮腰帶、鞋底、手銬、拳腳等劈頭蓋臉,把盧打昏迷了就用涼水澆醒再打,再從鐵椅子上解下來,幾個人按住頭、手和腳,扒光衣服,用皮鞭、腰帶等狠抽其後身,皮腰帶幾乎都打斷了。然後再把他反鎖在鐵椅子上狠砸手銬, 狠打後背、手背和腳背,手背腫高了就解下來,幾個人按在桌面上狠狠的揉,而後再反鎖在鐵椅子上,致使盧玉平呼吸困難、奄奄一息。
過後,馬勇點燃兩支香煙強行插進他的鼻孔裡,此時大興安嶺松嶺區「610」辦公室頭目董偉令其說清「釋放這些日子每天都在哪兒了。」很快兩支煙「吸」沒了,小個子奸笑著說:「吸的還挺快,接上接上。」他們拿來瓶裝白酒,將他的嘴撬開將白酒灌入,且叫囂:「叫你破戒!」他們上午10時到半夜零時;連續對其身心摧殘長達14小時,馬勇見其沒任何口供,最後對值班管教員王華說:「把他送進死刑管號。」
2002年10月 盧玉平被非法判刑14年
2002年10月,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法院對盧玉平進行非法秘密審判。以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盧玉平有期徒刑14年。盧玉平依法申訴,以事實為根據,充份證實了法輪功根本不是邪教組織,罪名不成立。審判長當庭謊稱其家屬和律師因工作忙而「不能到庭」,從而阻止盧玉平的辯護人依法參與,使其應有的權利受到侵害。
2003年3月,盧玉平被轉入泰來監獄。盧玉平始終向每個人講法輪功真相、始終堅持煉功,抗議非法奴役。2005年3月,警察指使刑事犯人對其毒打,逼其出工。
不被允許保外就醫 盧玉平病危離世
2007年4月7日,盧玉平突然拉肚子,不能進食,身體日漸消瘦、脫像、瘦得皮包骨,被轉入泰來監獄醫院,5月下旬醫院通知盧玉平病危且辦理保外就醫。7月中旬泰來監獄人員到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610、政法委、松嶺區委等部門協商盧玉平保外事宜,當地610、政法委、松嶺區委等部門拒絕放人。心急如焚的家人到處求助無門。
2009年5月30日下午,盧玉平在泰來監獄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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