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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貪瀆案 檢方:鐵窗黑暗文化難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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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30日電)板檢偵辦北所管理員貪瀆弊案,今天起訴49人;其中,管理員謝金燦、薛金圳被求處重刑。檢方認為,他們以國王般地位操生殺大權,讓被教化者羊入虎口,鐵窗黑暗文化難以想像。

檢方今天偵結台北看守所弊案,被具體求處重刑的包括管理員謝金燦收受賄賂罪求處12年,藉勢藉端勒索求處14年,共26年。管理員薛金圳違背職務收賄求處8年,勒索罪求處16年,共24年。

這兩人除了收賄夾帶違禁物,甚至養「雜役小弟」王志豪、藍繼正勒索其他收容人,逼收容人家屬付錢、性招待,檢方也將王、藍兩人具體求刑12年、14年。

至於管理員黃承泓、李國新、陳榮正、鄧凱文、蘇財全、羅俊英、韓樹法,因為收賄後無悔改之意,檢察官王正浩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其餘管理員因為配合調查,檢方請求從輕發落。至於行賄管理員的家屬等人,因為出於關心受刑人、收容人家屬,檢方請求緩刑。

檢察官王正浩表示,矯正工作是法務行政重要一環,其任務不僅對收容人消極的隔離監禁,以防衛社會,保障大眾免於恐懼;更重要的是積極對收容人矯正及教誨,使收容人改過向善,復歸社會,不再犯罪,成為有用的人。

他說,社會各界對矯正工作寄望殷切,但監獄古今中外都是社會的黑箱,是被人們刻意忽視的角落,高牆鐵窗內的實況鮮為人知,若非親身經歷,難以想像裡面自成一格的黑暗文化。

被告謝金燦、薛金圳等人,身為監所管理員,竟罔顧法令圖私利而夾帶香菸、檳榔、茶葉、早餐等違禁物給收容人,或替收容人傳遞訊息,或安排雜役等特權工作,不僅影響國民對監所之信賴,且形成特定收容人享受特權,破壞監所管理秩序,並對教化收容人之功能造成負面影響。

王正浩表示,謝金燦、薛金圳甚至利用在監所內如同擁有操控收容人生殺大權之「國王般地位」,透過其小弟(雜役)向收容人以借款為名,行勒索財物之實,形同剝削收容人,導致監所原先是為懲罰並教化違反法令者,卻讓收容人變成羊入虎口,反遭管理者視為勒索賺錢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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