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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看守所管理員貪瀆弊案 板檢起訴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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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30日電)台北看守所管理員涉貪瀆弊案,板橋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15名前後任管理員,及涉嫌行賄管理員的收容人及其家屬共49人。其中,管理員謝金燦與薛金圳分別遭求刑26年及24年。

今天遭起訴的前任或現任管理員,涉嫌利用職權幫收容人夾帶香菸、檳榔、酒及色情書刊、藥物等違禁物。謝金燦與薛金圳涉嫌教唆雜役向其他收容人「假借款、真勒索」。

起訴書指出,台北看守所管理員薛金圳身為北所九工場主管之權勢、管理員謝金燦身為北所四工場主管之權勢,分別透過雜役藍繼正、王志豪分別向工場收容人藉勢藉端強索財物,若有不從者,則對收容人以謾罵、叫囂,或令收容人從事洗馬桶等較為辛苦之工作。

他們也以更換牢房使收容人成為該房舍之新人(必須從事洗馬桶等工作)之手段,迫使收容人寫信要求家屬匯款至特定帳戶,甚至向收容人強索重型機車、及要求收容人無償為管理員裝潢職務宿舍。

檢察官王正浩並具體求刑,被告謝金燦就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部分,請求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部分,從重求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7年,以示懲戒。

被告薛金圳就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部分,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就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部分,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8年。

被告王志豪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部分,被請求從重量處12年,褫奪公權6年,被告藍繼正被求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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