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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3日電)卓新論壇「後新聞局時代的廣電政策系列(四)」明天登場,傳播專家學者將探討「取之於特許權利,用之於公眾利益–商業廣電媒體所應擔負的公共責任」。
卓新論壇由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和中央通訊社合辦,「商業廣電媒體所應擔負的公共責任」座談會將於明天上午9時在中央社8樓嗜啡館舉行。
座談會由卓新獎基金會董事長陳世敏主持,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汪威江、台灣通訊學會秘書長李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營運管理處副處長黃金益、台灣藝術大學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副教授賴祥蔚、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副教授魏玓、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羅世宏等人與談。
討論題綱包括:有線電視法規定有線電視業者提撥營業額1%為有線電視發展基金,其他平台則尚未被要求。有線電視發展基金只能投入有線電視發展,但在此數位匯流階段,電信業者可以經營內容平台 (MOD),有線電視業者也可跨業寬頻電信業,是否應考慮將各類平台界線打破,而依功能區分基金屬性?
其次,有線電視依法必須製播公共近用頻道,應如何善用鼓勵優質影視內容的基金機制,活化公共近用頻道?政府推動文創產業,如何以擁有成功經驗的國家為師,善用鼓勵優質影視內容的基金機制,為鼓勵本土文創提供土壤與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