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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改制縣市 藍委促區長民選落實區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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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26日電)內政部日前審查通過部分縣市升格改制計畫,但改制後的區長選派問題備受關注。多名通過審查的縣市藍委主張,改制後區長應由選舉產生,才能真正落實區自治,提升行政服務品質。

內政部日前審查通過改制升格的縣市為台北縣、台中縣市、高雄市縣。不過,依現行法規,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鄉鎮市改為區,區長由直轄市長遴選具公務員資格者擔任,非民選產生;以台中縣市改制為例,所有鄉鎮市長與鄉鎮市民代表恐將失業。

台北縣國民黨立委李嘉進表示,他不反對區長直選,但是否須等到整個地方改制告一段落後再實施,政府相關單位得要拿捏清楚。

台中縣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表示,台灣城鄉差距大,偏遠鄉鎮市幅員遼闊,對公共資源及行政服務的需求不同於大都市,官派區長未必能做好服務民眾的工作,政府應將區自治納為地方自治的一環,藉由區長民選,補行政官僚不足。

徐中雄說,近期將提案修改地方制度法,新增「區自治」條文,規定區長由直轄市區民自行選出。

高雄市出身的國民黨籍立委侯彩鳳認為,高雄縣市合併後,的確會造成若干鄉鎮市長失業,基層民眾也憂心若改制後直轄市區長為官派,屆時恐將空降一些不了解民意的學者、專家。

她認為,區長官派將流於官僚做風,若用選舉產生,將會更貼近民意,服務民眾的品質也會更好;她呼籲相關單位應多傾聽民意、舉辦公聽會,決定改制後的區長產生方式。

不過,據國民黨高層人士透露,黨中央將會先以區長「民選」方式與地方溝通,「安撫」基層不滿的聲音;至於最終拍板定案究竟是「官派」還是「民選」?則須由相關部會再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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