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劉大鑼
清代南豐人劉衡,任四川巡撫時,在大堂之側,懸掛大鑼一面,號為「達情鑼」。百姓有冤情,不管什麼時候都可擊鑼鳴冤。
劉衡聽到鑼聲,馬上便升堂審理。由於下情能夠迅速上達,調查處理又非常及時正確;無論大小事,都能使老百姓滿意,因此,老百姓都深深地感戴他,親近的稱他為「劉大鑼」。
在劉衡的治下,邪惡黑暗勢力遭到打擊和懲罰,社會風氣良好,群眾安居樂業。 所以,「劉大鑼」的事蹟,長期在四川民間流傳,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二、張告示
清朝康熙年間,張伯行任江南總督,他為了禁止下級官吏向總督衙門饋送物品,特寫一篇告示,張貼在衙門口和自家門口,文曰:
一絲一粒,我之名節;
一釐一毫,民之脂膏。
寬一分,民受惠不止一分;
取一文,我為人不值一文。
誰雲交際之常,廉恥實傷;
倘非不義之財,此物何來?
有一個官員,過去行賄慣了,這次又帶著財物,來到張總督家裡套近乎,張伯行對他講:「我寫有告示,決非虛言。你放過我,莫弄得我一文不值;我這次也放過你,不追查你帶來的財物,來路如何。你回去給我做宣傳:官吏勤政愛民,自然前途光明;如果貪財忘義,便是自取其斃!」
那個行賄者,誠惶誠恐的走了,並且還把張總督講的話廣為介紹。結果官場大治,百姓受惠很多。
(以上二事,均據《郎潛紀聞二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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