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雲林縣籍男子吳東明在12年前遭情敵以殘忍手段活埋於彰化縣溪州鄉台糖甘蔗園裡,屍骨直到去年2月間才被發現,彰化檢警經過1年多追查,發現陳祝賢與死者女友陳眉汝涉有重嫌,今年4月間逮捕2人後,18日依殺人罪起訴,分別求處無期徒刑與15年有期徒刑,全案移交法院後,2人馬上獲得交保,由於陳祝賢始終否認犯案,法官裁定交保,也引發外界質疑。
根據檢警調查,此案發生於民國86年間,當時年僅26歲的死者吳東明不滿女友陳眉汝在特種行業工作,多次騷擾陳女及其家人,陳女不堪其擾,將此事告知熟客陳祝賢,當時,有意追求陳女的陳祝賢表示要幫忙修理吳某,此話遭吳獲知,憤而持球棒砸毀陳剛買的新車。
檢警調查發現,當時陳祝賢透過監視器看到自己新車被砸,卻冷靜的表示,「自己會處理」,並未報警,2日後,即向陳眉汝表示,打算殺了吳某,幫自己報仇,也為陳女解決心頭大患。
根據調查,當時陳夥同3名不明男子,取下吳身上足供辨識身分的證件、手錶,並脫下其上衣後,在山崙邊挖出一個2公尺深的大洞,以「頭上腳下」的直立方式,將吳活活埋葬於大洞裡。作案後,陳祝賢要求陳女佯裝不知情,隨即出境前往中國,潛伏1個多月後,發現警方調查無結果,才回台灣。
檢方指出,全案直到去年2月間,縣府打算在當地設置苗木生產專區,才被整地工人挖出吳的屍骸,直到今年3月才確認死者身分,並於4月21日逮捕陳祝賢與陳眉汝。
外界質疑相關證人安全
不過,全案仍有共同行兇的3人在逃,加上陳嫌否認犯案,因此有人擔心其他證人及坦承犯案的陳女安危。對此,彰化地院表示,相關證據檢方都已調查得差不多了,此案發生在10多年前,以現在情況來看,很難認定陳祝賢有逃亡及湮滅證據的意圖,因此裁定交保,至於相關證人或陳女的人身安全,若有必要,可請求警方協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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