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歐祥義、李宜儒、劉力仁/綜合報導〕經濟部昨日宣布,今年夏月電價實施期間減少一個月,9月將改為適用非夏月電價,每戶家庭估計約可減少一百四十六元電費支出;同時為鼓勵節約用電,台電將擴大折扣獎勵措施,若兩年節電超過二成,電費最多可打七折。
原本夏月電價實施期間為每年的六至9月,但在立法院壓力下,經濟部協調台電作出讓步,台電估計將因此減少營收七十億元。
經濟部指出,夏月電價實施期間減少一個月,佔用戶數最多的家庭用電,以夏月每戶平均用電四百廿一度計算,約可減少電費支出一百四十六元。
節電優惠 擴至社區公設
為鼓勵民眾節約用電,經濟部同時要求台電「擴大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連續兩年用電零成長或負成長,且兩年節電率合計超過二成的適用範圍內用戶,電費最高折扣由打八折擴大到打七折,此措施將自7月1日起施行。適用範圍也由原來的家庭用戶及國中、小學校,擴大納入社區公共設施用電。
台電預估,自今年7月至明年6月,這段期間的節電度數將可達卅八億度,扣減電費金額為八十三億元,約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二百卅九萬噸。
以實際用電天數計費
目前台電是每兩個月統計一次民眾家中的用電度數,今年取消9月份的夏月電價後,台電表示,以往每當遇到夏月電價與非夏月電價的轉換期,在計算民眾的電費,就是以實際用電天數做為計價基礎,不會多算民眾的電費。
以單月收費為例,八、9月共有六十一天,其中8月用電天數為三十一天,因此民眾這兩個月的總用電數除以六十一(天 )再乘以三十一(天 ),就是民眾在8月的用電數,再乘以夏季電價,就是8月的電費。
另外針對擴大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由於目前民眾收到的電費單上,只有印當期及去年同期用電度數,台電表示,為了讓民眾清楚知道省了多少電,新的電費單上將會印出當期、去年同期及前年用電度數。
消基會籲電費結構應合理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夏月電費變成三個月,台電帳單上要清楚列出明細,不過更重要的是「電費結構」要更合理,譬如現在用電大戶有尖離峰計價,一般家庭用戶並沒有這項優惠,台電應該研擬更公平的機制,不要獨厚用電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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