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特稿
首長特別費案重創檢察機關形象,起因於前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國務機要費案,綠營不甘心扁珍涉案,遂翻出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的特別費問題,一場牽扯數千位政務官及幕僚的特別費大爛帳,一發不可收拾,終使藍綠互控,檢察機關威信也因此嚴重斲喪。
其實早在九十六年間,檢察機關有機會藉由檢察一體精神統一法律見解,以化解爭議,方法是檢察總長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對特別費起訴標準樹立齊一見解,並撤回認定過苛的藍綠首長起訴,就不致造成現在的藍綠司法混戰。
特別是當時台北地檢署和台南地檢署的南北檢方對特別費起訴標準見解不一,讓藍綠莫衷一是,若最高檢出面替大家解套,就算藍綠再互噴口水,指最高檢作法是和稀泥,但各自心中還是會感謝檢察總長挺身當魯仲連,讓首長們不用身陷訟累。
可惜的是,最高檢在九十六年5月間第一次檢察長會議消極不作為,反叫各地檢署依個案認定,直到隔年5月再開檢察長會議,才作出「立案從嚴、審核從寬」結論,但此時已有人被判無罪確定,不管藍綠都不會善罷干休,最高檢已錯失止紛解爭良機。
何況最高法院在馬英九無罪判決書中明確指出,特別費須「因公支出」,不可當作「特別酬庸」或「實質補貼」,等同否定特別費是「實質補貼」的行政慣例,使得目前已屬法院的綠營首長特別費案,更不易因最高檢遲來的統一見解而解套。
除了特別費南北見解不一,最高檢特偵組內部對司法院長翁岳生和綠營首長的起訴標準,也讓外界看得一頭霧水,前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等人在一場座談會就公開發言指出,從起訴書來看,描寫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和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等人的書類記載幾乎一樣,但結論竟不同,最後翁岳生沒事,施茂林等人卻遭起訴!
翁岳生、施茂林 命不同
當特別費的歷史共業要藍綠共扛時,已交出政權的綠營,勢必成為司法機關和社會聚焦所在,民眾感受到的是,似乎只有綠營被司法追殺,如檢方因外界質疑辦綠不辦藍而覺得委屈,也要捫心自問,誰是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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