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停收供電設備維持費 台電將減收43億
【大紀元6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22日電)景氣尚未復甦,經濟部對製造業電力用戶實施「暫停計收停用期間之供電設備維持費措施」,措施實施至今年底止。台電估計,將減少43億元收入。
製造業用電戶申請暫停部分契約容量,若在兩年內申請恢復用電者,原須繳交供電設備維持費。
經濟部政務次長鄧振中今天在經濟部召開「夏季電價檢討及節能配套措施」記者會指出,經濟走緩期間,製造業用電戶用電降低,為減少其負擔,因此決定少用的部分不徵收供電設備維持費措施。
「暫停計收停用期間之供電設備維持費措施」期間自今年2月18日至12月31日止;凡在兩年內申請恢復用電者,其涵蓋實施期間部分,將免計收供電設備維持費。
台電副總經理李漢申在記者會上表示,至5月底止,共有2568戶提出申請,暫停契約容量達59萬3980瓩,估減收電費11.4億元。
台電估計,該措施實施至今年底,共將減少43億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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