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0日訊】對於我這樣一個散淡的人來說,品牌的意識和概念並不是很強,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甚至認為所謂的品牌,其實就是產品生產廠家和廣告商們合夥來謀殺我錢包的舉動,一件質地相近樣式差不多顏色也相近的衣服,加上個小兔兔或勾勾標誌,身價就相差幾倍甚至幾十倍,憑什麼嘛?
之所以有這樣的想法,與我出生於上世紀六十年代,那是一個並沒有什麼品牌意識的時代,那時候,不僅沒有新的品牌出現,而那些百年老店,也被列為「封資修」給予徹底禁絕,當年成都最有名的「龍抄手」「麻婆豆腐」等知名品牌飯店,都改成千人一面的「綜合食堂」。在計劃經濟時代,買和賣之間不存在太大的流通能動性,更不需要靠廣告和營銷手段來捉進,因而,也就無需品牌的培養與發展。
我最初對品牌的概念,來自於幼年時代看《鐵臂阿童木》時,一則「要看電視,請不要忘了安天線!」的廣告,讓我認識了日立電器,之後,在一則「月光照在酒瓶上」的方言廣告,認識了遂州酒;還通過「養豬希望富,希望來幫助」認識了「希望飼料」,像許多愛看電視的小孩子一樣,能把各種廣告當成兒歌來唱。
我的成長過程,基本與商品經濟在我國的成長進程同步。而品牌這種獨存在於商品經濟的東東,也隨著我的年齡增長,由星星之火到方興未艾,直至一發不可收拾,以至於上廁所坐電梯都躲不開那些俊男靚女手舉商品向你推薦品牌的表情。
雖然我頑固地妄圖堅持只憑自己的需求而不看品牌地去消費,但我發現,這比拎著自己頭髮把自己拖離地面更難。走進超市,面對成千上萬的物品,你舉手拿的貨物,或多或少地與平常混得臉熟的品牌有關,而我不滿五歲的女兒,則更是無師自通地選上了自己喜愛的卡通形象標誌做代言的產品,而我的妻子,則更是認定了某一個據稱是中藥配方的化妝品。我們在消費的過程中發現,品牌,早已不是一個產品的名稱,而可能是一種外延極其寬泛、內涵極為豐富的概念,已成為一種文化,它已遠不是一個普通的經濟概念。
有關「品牌」文化的研究,已成一門暢銷的學問。世界上眾多的品牌,每一個都可以寫成一部妙趣橫生的書,它不同於產品說明書那般自吹自擂味同嚼燭。讓消費者心甘情願地摸出錢來購買,並頂禮膜拜,並不是忽悠兩個字那麼簡單。而必須是一個長期的正面形象的積累,這並不只是掏錢做廣告就能完成的,其間任何一種怠慢和閃失,都可能惹出大亂子來:
三鹿就是個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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