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中華二把刀
【大紀元6月2日訊】一番拉扯,鄧玉嬌可以免於一死了,「被鄧玉嬌刺傷的官員被撤職並除了黨籍,但只受到治安處罰,未被追究刑責」。
結論是:
一、被強姦或是被無證拘捕時,過當防衛殺人要殺死,留下是後患。可以複職和重新入黨,或是地下党,黨外人士,最差是個屁民百姓,做個搓背男,成為你的同事。
二、將流氓開除黨籍是對非黨籍的群眾的侮辱,強烈要求將此類人員保留其黨籍。為了人民群眾辨別,只需在黨內成立「強姦部」或「未遂部」,有別於「貪污部」。
三、正式命名剔骨刀、修腳刀為「中華兒女二把刀」。全民練習使用二把刀,選擇吉日申請世遺。
四、加強黨員幹部的嫖娼技巧培訓,要真正做到「不推搡」「不拉扯」就把事辦了的優雅作風。培訓不妨在人大政協物色教官。
五、不要選在敏感日期前犯案,可以忍一忍,不要難為組織。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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