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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課能源及環境稅 賦改會達共識 細節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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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19日電)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今天討論「綠色稅制」,與會產官學界代表在節能減碳前提下,達成課徵「能源及環境稅」的共識,但課稅方向、範圍及相關細節尚未定案。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由賦改會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主持,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蕭代基就「綠色稅制之研究」提出期中報告。

蕭代基表示,「能源及環境稅」不是加稅,最重要的政策目的在於達成環境保護及簡化稅制的雙重效果,所增加的稅收,將在財政中立原則下,用於取代不合時宜的稅制、補貼大眾運輸及節能減碳的研究。

他預估實施「能源及環境稅」第一年,二氧化碳可減量1967萬公噸,第10年減量效果可達到7793萬公噸。

這份報告彙整現行依不同政策目的徵收與能源、環境污染相關的稅費多達13種,徵收程序各不相同,對於促進環境保護或節約能源的效益有限,有適度整合的必要。

蕭代基建議依使用者付費、污染者付費、雙重紅利及能源安全等原則,並借鏡國際實施綠稅的經驗及國內學者專家的研究,將相關稅費整併為「能源及環境稅」,作為台灣綠色稅制的架構。

他規劃的「能源及環境稅」包含能源稅及環境稅兩項稅目,能源稅課稅標的為化石能源及核能,環境稅課稅標的包括溫室氣體、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及海洋污染等,各稅目有不同稅額計徵標準。

由於能源稅涉及未來能源及經濟政策方向,與會產官學界代表達成在節能減碳政策下,課徵「能源及環境稅」的共識;至於稅額訂定標準、課稅範圍、推動時機等,邱正雄裁示留待下次開會再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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