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宜中、甘育瑋/花蓮報導〕花蓮縣性侵害犯罪假釋犯「付保護管束電子監控」對象楊宗諺,16日破壞電子腳鐐後逃脫,據知,楊宗諺當時犯下的性侵案件,是侵入民宅偷竊及性侵婦女,脫逃後「危害性」很高。警方昨天公佈楊宗諺照片全力追緝,更籲請婦女提高警覺。
而電子腳鐐鎖不住性侵假釋犯,這不是第一例,去年12月間,花蓮縣壽豐鄉一名性侵假釋的劉姓被保護管束人,戴著電子腳鐐接受監控,但仍鎖不住慾火,涉嫌戴著腳鐐,遠赴十餘公里外原住民部落,猥褻一名國小二年級女童,劉某在被傳喚到案並坦承涉嫌猥褻後,警方憤慨地問:「30幾年來的生命在進出監所中度過,你是關不怕嗎?」劉某低聲答稱:「我也沒辦法,就是壓不住這種『習慣性』的衝動!」
曾打電話說腳鐐脫落
資料顯示,28歲的楊宗諺住花蓮市國福里撒奇萊雅街,本月16日上午,曾主動打電話給花蓮地檢署觀護人,稱自己的電子腳鐐脫落,觀護人要求他返回花蓮地檢署重新戴上並設定電子腳鐐,但楊宗諺並未照做。
16日晚間8時,楊宗諺的宵禁時間,觀護人發現他未依相關規定返回住處,電子腳鐐也出現違規訊號,會同警方前往察看,果然發現楊宗諺未按規定返家接受宵禁。
楊宗諺的假釋期間為去年8月18日至99年2月17日,最近一期的電子監控期間為今年4月8日至7月8日。楊宗諺因另涉嫌毒品及竊盜、贓物、誣告等案,遭警方分別於本月3日及12日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警方研判楊某因自知罪責難逃,破壞電子監控設備後脫逃。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君昨天說,花檢已經報請法務部撤銷楊宗諺的假釋案,核定後,他只要被逮捕,將馬上回籠服完性侵案所剩7個多月的殘刑。
花蓮等地 應提高警覺
警方昨天呼籲,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等地區,與楊宗諺有住所的地緣關係,此區婦女應特別提高警覺,夜歸勿獨行,就寢前檢查門窗是否鎖妥。民眾如有發現楊宗諺行蹤立即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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