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童拔牙丟命 醫院、醫師判賠336萬
【大紀元6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吳岳修、魏怡嘉/台北報導〕三軍總醫院小兒科醫師醫療不當,致小朋友驚恐掙扎引起氣胸,引發出血性休克及缺氧腦病變死亡。明明只是送小孩子去麻醉拔牙,換回的竟是一具冰冷遺體,家長控訴求償,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醫療行為確有疏失,判決三總及醫師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其中精神賠償高達三百萬元。
三總低調回應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這起醫療疏失致死案纏訟近八年,事發九十二年初,楊氏夫婦帶著滿口蛀牙的十歲長子前往三軍總醫院看診,由於楊童口內蛀牙過多,醫院初診後認為進行「全口重建手術」,需要進行全身麻醉動刀手術,然而楊童罹患法洛氏四重症(心臟病重症 ),父母擔心手術安危,經醫院再三評估後確認可以動刀,遂在同年1月21日進行手術。
判決書指出,手術當天順利完成,楊童也在術後被送入小兒加護病房觀察,隔天清晨病況尚稱穩定,然小兒科醫師林偉仁卻在上午十時許,在主治醫師及麻醉醫師未在場下,自行拔除楊童氣管內管,致楊童陷入深度昏迷,併發氣胸及出血性休克死亡。
法官調查發現林偉仁拔管前未照胸部X光確認;且罹患心臟病的兒童早晨較有缺氧狀況,林某選在冬日早晨拔管,一來時機選擇不對,二來未事先告知父母與病童,致病童突遇拔管,心理驚恐掙扎,拔管後立即出現呼吸困難現象;最後林某對病童施救時,也未顧及其年幼肺片薄弱,施救方式亦有不當。
法官認醫師林偉仁諸多醫療行為均有過失,昨判決三軍總醫院及林偉仁敗訴,需連帶負賠償責任,共同支付楊童殯葬費用三十六萬多元,另法官罕見判准精神撫慰金三百萬元,在醫界因醫療疏失賠償金額中,堪稱金額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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