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否決非法下載懲罰法案部分條款
【大紀元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慧法國報導)法國政府推出的懲罰網絡非法下載法案,在備受網民爭議下於5月在國會一致通過。然而法案卻在其正式生效的前幾天,於本月10日遭到法國憲法委員會的否決,理由是《行政機構有權中斷用戶網絡》的條款違反法國憲法。
該法案從起草至今已歷時兩年,經過了一波三折後,於今年五月在眾議院和參議院通過。但卻引起許多法國網民對此非常不滿。有網民更建立了專門的反對該法案的網站,斥責政府在當前經濟危機的形勢下,不傾盡全力出謀劃策讓法國走出危機,卻把精力放在對付下載影視或音樂的購買力不高的普通市民身上。當六月十日憲法委員會否決了法案中的網民非常關心的斷網條款後,反對者們才稍喘了口氣。
憲法委員會在裁決中認為,1789年發佈的人權宣言中第11條提及的通迅和言論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這個自由在今天體現在公民通過網絡參與民主生活、發表意見和看法,自由進入這些公眾網絡服務。當網絡用戶反復非法下載時,只有司法機關、而不是行政機構有權決定切斷該用戶的網絡服務。但是行政機構有權對侵權用戶發送警告,從而為司法決定提供前期準備。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歐洲議會議員以相同的理由曾幾次表示反對該法案,可是法國文化部卻反駁,認為歐洲議會的決定對法國的法律不起作用。
這個名為《網絡作品傳播及權益保護法》(loi favorisant la diffusion et la protection de la creation sur Internet) 的法案旨在打擊網絡侵權、保護知識產權,尤其是非法下載行為。它規定,當網絡用戶第一次被查到非法下載,即收到一封警告郵件,六個月內再犯,則會收到一封掛號信被再度警告,若一年內再犯,則會受到禁用網絡服務兩個月到一年的處罰,在處罰期內,用戶被列入網絡公司黑名單,不可再申請任何網絡,而且在受罰期間依然要繳納上網費用。
該法案中未被憲法委員會否決的部份,已於六月十三日公佈生效,同時政府將很快起草一部新的制裁條款對其加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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