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遣返嫌犯被判重刑 將影響賴昌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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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3日電)中國第一個從加拿大遣返的經濟外逃嫌犯鄧心志,日前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據報導,此案的宣判將會賴昌星案的加速處理產生很大影響。

賴昌星因遠華走私案遭中國司法部門通緝的重要嫌犯,他1999年舉家逃往加拿大後一直留在溫哥華,期間在加國打官司、反覆上訴、以司法訴訟拖延時間,企圖逃避被遣返回中國受審。2009年1月獲加拿大移民部簽發工作證。

「法制晚報」報導,鄧心志2002年在詐騙2單位養老保險金人民幣2425萬元後,攜款逃往加拿大,2008年8月被加國遣返。

法院認為,鄧心志被遣返,並非主動回國接受處罰,不符合自首條件,據此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繼續追繳鄧心志的犯罪所得24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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