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美公民配偶可繼續申請綠卡
【大紀元6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尹齊綜合編譯)美國國土安全部(the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部長珍妮特‧納波利塔諾(Janet Napolitano ) 6月9日宣布﹐ 聯邦政府將批准一項為期2年的對移民申請者的保護政策﹐這項條款主要針對美國公民在為與其配偶申請綠卡前或此期間不幸死亡,其配偶可以在合法待在美國,遞交或等待申請結果。
此前的政策是:如果死去的美國公民的幸存配偶與其結婚未滿兩年,綠卡申請會被拒絕。結婚已滿2年但申請尚未批准的配偶同樣會面臨被驅除出境的窘境,這項政策被稱為「鰥寡處罰條例」(widow penalty)。
新政策規定在兩年之內美國政府不會驅逐他/她們,並允許申請者及其18歲以下未婚子女在身份調整期間合法待在美國。政府還將考慮重新審理因結婚未滿2年而綠卡申請被拒的個案。美國國土安全部表示﹐ 這只是一項暫時的條款,不久要出臺一項指導性的規則,下一步需要對這類申請綠卡事宜進行立法,允許這類寡婦或鰥夫在美國合法居留。
華爾街日報報導評論認為,雖然以前的規定只會使幾百人有被驅逐出境的危險,但批評者認為這是布什總統執政期間打擊非法移民所造成幾個最令人痛苦的政策之一。這項新政策將使得約200名這類寡婦或鰥夫獲得在美國的臨時合法居留權。這項新政的實施有可能推動奧巴馬政府對其它有爭議的移民政策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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