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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區
【大紀元6月12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程平報導)為增加自由港區的招商誘因,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了「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後外商在台灣的自由港區從事轉運加值事業,將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增加國際競爭力。另一方面,由於以往自由港區廠商很難達到招募5%比例原住民籍員工的標準,因此這次修法也將僱用原住民勞工的比例,調降到3%。
由於鄰近許多國家的自由貿易港,都定有比台灣更優越的租稅優惠措施,因此立法院院會12號三讀修正通過了「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後外國營利事業或在台灣設立的分公司,在自由港區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參與審查的國民黨立委陳根德說,這樣才能增加台灣自由貿易港區的競爭力。
不過該廠商當年銷售到台灣的貨物,如果超過全年銷售到國內外客戶總額的10%,超過部分仍將課稅。另一方面,由於以往自由貿易港區廠商招募原住民勞工並不容易,難以達到原本法令規定佔總員工比例5%的標準,因此同案中也將原住民勞工所佔公司員工比例下修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