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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紹庭案 台選委會:如雙重國籍就職前應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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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6日電)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有雙重國籍案,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今天依據中選會解釋,指黃案應依舊版選罷法規定處理,也就是黃紹庭如果沒在就職前放棄外國籍,依法「當選無效」。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鍾忠孝證實,檢調今天偵訊黃紹庭的重點是要黃紹庭對檢方向美國在台協會AIT調得相關資料進行說明,由於內容屬於偵查不公開,所以不便透露。

黃紹庭受訪表示,今天是配合檢調調查,既是偵查階段,不便對外發表意見。

黃紹庭疑有美國籍,4月1日被媒體曝光,黃紹庭4月7日赴雄檢應訊,隔天又到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說明,並簽署同意書同意檢調向AIT調閱國籍相關資料,雄檢隨後依此同意書透過外交部向AIT調閱資料,日前獲AIT回覆。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今天表示,第七屆市議員在95年12月25日宣示就職,所以引用的選罷法是要採96年11月7日修訂前的版本,也就是公職人員當選後、就職前應放棄擁有的外國籍,否則視同當選無效。

選委會指出,如果當選第七屆高市議員且擁有外國籍,沒有在95年12月25日就職前申請放棄外國籍,依規定當選無效;至於同選區的「落選頭」能否馬上遞補?選委會表示舊版選罷法並無明確規定,所以落選頭能否遞補,要簽報行政院及中央選委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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