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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飼料管理立法延宕 台監院糾正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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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6日電)民國93年爆發「寶路」飼料事件,致近萬隻狗集體死亡,監察院調查發現,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寵物飼料管理,立法延宕也沒有籌謀其他有效的納管替代方案,今天通過糾正。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天通過由監察委員程仁宏、楊美鈴所提的糾正案,監察院下午將召開記者會說明。

程仁宏指出,民國93年6月24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會議,就「寶路狗飼料造成狗隻腎臟病事件」報告案,曾決定「請主管機關農委會儘速就寵物飼料管理措施加以規範,以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另外,前立委陳學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前立委賴幸媛都陸續開記者會呼籲主管機關不應再漠視飼主及寵物的權益與安全。

監委認為,農委會輕忽怠慢監督機關的決定與各界民意多次反映建言,一直到97年12月22日被指定為寵物及相關產品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在監察院調查後,才加速研議制定專法草案,難辭立法延宕之責。

另外,農委會在制定寵物飼料管理法之前,未能本於權責,籌謀有效納管替代方案,任令類似案件,再度發生,也有疏失。

程仁宏說,依據農委會96年度委託調查結果,台灣家犬為132萬頭,家貓28萬頭,這是攸關數百萬寵物「動物權益」的重大課題,監委受理中華民國關愛動物保護協會的陳訴後,積極調查本案,今天提案糾正農委會,要藉此鄭重要求農委會務必儘速完成寵物飼料管理法草案相關法制作業,並徹底落實寵物食品的各項把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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