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志玲聲請解除境管 遭駁回
【大紀元5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項程鎮/台北報導〕元大背信案,前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馬妻前元大證券董事長杜麗莊等六人日前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其中還包括馬志玲罹患失智症理由,台北地院認為,馬志玲等六位元大高層、主管皆否認犯罪,但依檢方事證,六人涉違證交法嫌疑重大,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之虞,昨駁回六人解除限制出境的聲請。
本案六名被限制出境、出海的被告包括:馬志玲、杜麗莊夫婦、元大證金前董事長張立秋、元大銀行前總經理陳麒漳、元大證券前債券部副總吳麗敏、元京證公司前董事林明義等人。
承審法官表示,馬志玲以失智為由要求解除出境限制,合議庭認為理由不夠充分,不影響限制出境、出海裁定,至於馬遞交的診斷證明和病歷資料,相關內容不便透露。
法界人士指出,馬志玲等被告可依法提準抗告或聲請撤銷出境限制,也可另提聲請要求解除限制出境,合議庭會依法處理;對此,元大被告律師團成員宋耀明表示,等收到裁定後再決定後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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