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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集

荊楚 : 豈有文章傾社稷 (四)

——看守所札記

【大紀元5月29日訊】十、看守所印象

平生第一次被關進看守所。要說我對看守所的印象,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

1、「籠子」裡是黑社會

我於2007年12月13日被拘押,到次日凌晨兩點多鐘才被送進看守所。我被送進看守所時,叫了好一陣子門,才叫開看守所的大門。進到看守所,接待我的是看守所的馬指導員。

馬指導是個面容和藹、眼神慈祥的人,有50多歲的樣子。與不少警察滿臉橫肉的面孔大異其趣。

他填寫收押嫌疑犯人表格的時候,問我「因何被抓?」我說:「我實在不知道因何被抓進來。」他又問我:「現在做什麼事情?」我說:「我給這個社會看病開藥,寫了一些理論分析文章在國際上發表。朋友說我是作家,我只承認自己是坐家,整天坐在家裏閱讀、思考和寫作而已。如果這也算職業的話,就算是作家吧!」他於是在職業一欄裡,填上「作家」二字……然後就告訴我,「把你安排在18籠,18籠是文明籠,他們不會欺負你的……」

去18籠時,馬指導說,「要拆下身上的夾克外套上的金屬紐扣……」我說:「這種衣服,把紐扣拆下,衣服就報廢了。」馬指導說:「也是,拆了確實可惜。算啦算啦!」

走出辦公室,馬指導讓我脫下皮鞋。我說:「天氣這麼冷,怎麼打赤腳走路呀?」馬指導又說,「你就穿進去吧,到門口脫下,我幫你拿回來。」

我進到18籠時,馬指導叫醒牢頭,對牢頭吩咐了很多話,主要是講我是個文化人,是個作家,要牢頭多多照應,不能讓人欺負他等等,就提著我那雙皮鞋回去了。

進到18籠後,大家已經睡下很久了。老大讓我就把被子鋪在人與人之間的縫隙上,吩咐旁邊的人讓一讓,而沒有按「新到犯人到最末床」的規矩,就回床鑽進被窩躺下了。我抖開被子,蓋在旁邊犯人的被子上,但縫隙太窄,人卻無法躺下去,只好和衣半躺著,只把腳伸在縫隙中。

躺了一會兒,感到很難受,就輕聲叫醒旁邊的人,想讓他讓一讓,好讓我側身躺下去。卻立即受到牢頭旁邊睡著的李春林雷鳴般的呵斥:「再講話,老子起來擂死你克(去)!」旁邊被叫醒的那人,也恨恨地罵娘。反正也睡不著,就眼睜睜地熬到大天亮。

第二天早上,我被「老大」叫到一邊,他從水池中舀了滿滿一塑料碗自來水,叫我喝下後,就宣稱我已經「入伙」了。

老大還把李春林叫過一邊,嘰嘰喳喳跟他說了一陣話之後,李春林反過來向我解釋說:「換了別人,昨晚你想上床睡覺!還想講話!老老實實給我跪在廁所邊去吧!講話就打……」並說:「我昨晚的態度不好,你不要計較……」並告訴我說,「讓你喝這麼一碗水,就放過你了。已經是大大的例外了。」

「老大」姓蔣,全州北門街上人。他是個待人和藹可親的人。是因為有人欠他的錢,卻久拖不還,故意賴債。他於是打電話叫了幾個人(即「討債隊」的人),向那欠債人討債。不料那幾個人卻把欠債的人打死了。後來抓住了行兇的人,查出了他的電話記錄,就以涉嫌謀殺被關進來了。他自己估計,有可能要判無期徒刑。

全州看守所,建築於全州城北一個平緩山坡的山頂上。四周崗哨林立,牆上敷設鐵絲網。

日夜有值守在巡守過道上走動。

看守所內,共有28間「籠子」。每個籠子一般關押著13至20名嫌疑犯人。每個籠子內一般分成兩個區間。一個區間砌著一長溜水泥長炕,供犯人睡覺。一個區間砌著一個大約可以盛兩方水的水池,供犯人洗漱和活動。兩區間合起來大約有50多平方米的樣子。兩區間有鐵門隔離。睡覺時關上隔離鐵門,起床後才打開。每個籠子有兩個廁所,兩區間各一個。

籠子裡關押13人時,睡覺較為寬鬆。關押17人時,則睡覺相當擁擠。一般是牢頭睡覺的地方相對寬敞一些,而不管新來的犯人是如何的擁擠。關20人時,則需要幾個人睡在水泥地上。看守所備有供一個人在地上睡覺的木板,以便在犯人多時,在長炕旁邊的過道上加床。

我最初進18籠時,關押著17人。晚上睡覺,人擠著人,要側著身子,才能躺下去。

看守所的「籠規」,一般是老犯人欺負新到的犯人。等級森森,不可僭越。否則,就會老拳相向,而不得進行反抗。如果新來的犯人反抗,牢頭的幾個幫閒就一擁而上,把反抗者「修理」一番。直到把他「修理」得服服帖帖,才肯歇手。

新犯人被毆打之後,如果幹警查籠時看到了他身上的傷痕,就會被問起。這時,被打者卻不能說自己被打,反而要向幹警撒謊,「他們對我很好,沒有人打我。是我自己不小心碰到的」。否則,又要被繼續毆打。

新犯人要伺候老犯人,像老犯人的奴隸一樣。要主動幫老犯人洗衣服,否則就是「不醒籠」。經提醒仍然不改,輕則被罵,重則挨打。

新犯人帶進或送來的錢票(嫌疑犯人帶進或送進來的現金,都要被換成看守所的「收款收據」,俗稱「錢票」。只能在看守所購買價格昂貴的商品),「錢票」由牢頭掌握著,由牢頭做主使用。每星期有小賣車到各籠口詢問叫賣。車上有小食品、洗漱用品、香煙、撲克等。然後相應扣減某人的「錢票」金額。

牢頭買下來的東西,大家共用。洗衣粉和洗潔精等屬於共用,無需發放。香皂牙膏等由牢頭分配和發放。只有老資格的犯人,才有權利用自己的錢票買自己的用品。

看守所每兩天有一次「加菜」供應,經批准可以買適量啤酒飲用。由看守所的「小勞改」來詢問和登記,然後交到幹部的手上。每到一個「籠口」,則詢問牢頭:「要不要加菜和啤酒?要幾個?」到了用餐前,就會送來。

小勞改是那些刑期較短的犯人,沒有送去勞改隊,就在看守所中幫做各種各樣的事情。他們在看守所內有行動的相對自由,而不用整天關在籠子內。他們也是看守所的打手,有不聽話的犯人,不用幹警出面,幹部們使使眼色,小勞改就心領神會,一擁而上,將要打的人好好「修理」一番。

牢頭加菜,一般就用這些「錢票」扣減。扣減了誰的錢票,告訴錢票「所有者」一聲就是。新到的犯人的錢票被用光,也嚐不到這種加菜的。一般是由牢頭論資排輩來享用。當然牢頭的「首席」伙食最好,其餘依次類推,還有二席、三席,新到的犯人一般居末席。

所謂「首席」,其實是偷偷藏下來的編織袋鋪在地上,當「桌布」用。有幾張塑料凳子可以坐著用餐。飯菜由負責打飯菜的人擺好在「桌布」上,首席的人才圍坐用餐。其餘二席三席末席,就沒有這種「豪華設施」,只能蹲在地上用餐。

打飯、打熱水和遞飯的工作,要區分各人的碗碟用具,弄錯了要挨罵。一般由心細的人負責。擺好後,首席開始用餐,大家於是埋頭吃飯。用餐後,老犯人則像老爺一樣,碗碟就撇在原地。由負責洗碗的人來收去洗濯。

飯後,清掃衛生,洗好碗碟,涮乾淨「桌布」,掃乾淨地面,整理好碗碟等事情,一般由牢頭分配的幾位新犯人包攬。

新犯人吃飯,要快快地吃完。否則在「首席」吃完後,需要收撿碗碟時,新來者還在那裏用餐,就會挨罵,或被搶下飯菜倒掉。

所有這一切,用牢頭的行話來說,就是「國有國法,牢有牢規」。看守所的警察依靠這些牢頭來管理犯人,省去了他們的許多辛勞。因此,會對這些牢頭另眼相看,給予比其他犯人多得多的方便或照應。這也是牢頭特權得以存在的一項基礎性資源。

每有新犯人進到籠子內,就被牢頭叫去,對他如此這般地吩咐一些注意事項,講一通「國有國法、牢有牢規」的大道理。然後話鋒一轉,提醒他要老實聽話,不要跟大家過不去。否則就不客氣,就不會好受等等。最後則婉轉地提醒他,讓他把「錢票」交出來。否則就是「不醒籠」,就有可能受到粗暴對待。身上沒有錢票的,就告訴他讓家裏送錢來,以便改善一下伙食。

新犯人進籠,一般要強迫他「洗澡」一次。以後每隔一定時間,遇上天晴暖和的天氣,牢頭督促大家也洗洗,注意個人衛生。

給新犯人洗澡,大冬天裡,由老犯人舀水池裡冰冷的水,往新犯人身上澆。冷得新犯人心髒緊縮,臉色發青,瑟瑟發抖,哇哇大叫。其他犯人看到,則開懷大笑。

我想,犯人的人格不完整,受到嚴重的凌辱,就以折磨別人來尋找心理補償,來找到快感。也有可能就像獄中犯人所說的——長期關押,快把人關瘋了。這可能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範疇,因為我在看守所呆的時間不長,也說不好。

新犯人進看守所,一般先要安排到「老虎、豹子籠」去受訓。受訓過程長則幾個月,短則十多天。然後才將其調到「文明籠」去。

記得獄友告訴我,好像是說11、12號兩籠(時間久了,記不清晰了),是嫌疑犯人口中的「老虎籠」和「豹子籠」。那裏的牢頭獄霸特別兇,打人特下手。

獄友還告訴我說,「在那裏,首先要背下監規。背不下,就挨打。打到你完全背熟為止。經常有新犯人被打得哭爹喊娘的。那才叫兇哩!你倒好,沒有嚐到那種味道……」這種訓練,是要把不服管教的人,馴服得服服帖帖之後,才有資格調進「文明籠」。

《監規》由公安部制定,書寫在籠子裡一面顯眼的牆上,有1000字左右。記得監規的第一條是「看守所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機關」云云。我在心裏說:應該把第一句改成——「看守所是對無產階級施行專政的機關」,才是名副其實的。

整個《監規》的行文風格,是用階級鬥爭的思維方式,用「有罪推定」邏輯慣性,來規範嫌疑犯人的種種行為。把嫌疑犯人當成「專政」的對象,必須老老實實,低頭認罪。否則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我想,文革已過去四十多年了,如果長期被關押在看守所裡,確實讓人不知道「文革」已經結束。有「今夕是何年」的迷惑,也有仍身處暴秦時代,而「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感歎。

那些從「老虎、豹子籠」調到「文明籠」的人,一般都被打怕了。特老實聽話。叫他做甚麼就做什麼。而不敢稍有懈怠。當然,也有功夫特別了得的人,反而把那裏的牢頭和他手下的打手都擊敗。他就變成新的「老大」。戰敗者只好俯首稱臣,反過來畢恭畢敬地伺候勝利者。但這種情形一般很少,只有少量的例外。

我進去時,因為有桂林警方的再三叮囑,沒有進「老虎、豹子籠」受訓。而是直接被安排進了號稱「文明籠」的第18籠。獄友們於是問我:「你家裏是不是有人當大官?或者跟看守所的幹部是親戚?」我告訴他們說:「我一介布衣,我也不認識看守所的任何人……」他們感到很驚訝。

後來,我跟18籠的二牢頭打了一架,我就被調到25籠去了。25籠也是所謂的「文明籠」。

說到在18籠打架,是因為我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聽說我被捕後,他馬上弄了兩條玉溪香煙,托他在看守所工作的朋友偷偷地轉給我(看守所不讓送香煙進去,送去則沒收。只有在會見家人時,可以塞幾包在口袋裡)。並讓他轉告我:「王德佳,某某某讓我轉告你,你就安心在裡面呆著!不要耽心。別人坐牢不光彩,而你坐牢是光榮的。出去以後,給你接風……」

送來的兩條香煙被二牢頭霸佔著。因為「大哥」的權力被「二牢頭」架空了。二牢頭手上有幾個錢,有幾個追隨者,因而在裡面很張狂,對大哥也是頤指氣使了。我要抽自己的煙,必須向他討要。

二牢頭是桂林國稅局的一個貪污犯,因他認為一審量刑過重,還在上訴階段,所以仍然被關押在看守所裡。這傢伙叫朱什麼的,名字我忘記了。他為人很庸俗勢利,五臟六腑是骯髒的,靈魂是醜陋的。是那種典型的小市民。我都不想提及他,以免污染了我的筆端。但因為涉及到跟他打架的事情,不得不記幾句。也不是因為我跟他了打架才這樣說。因為我素來認為,弟兄之間打架,打完架之後,握手言和,仍然是弟兄。

他見我身上帶了一千多塊錢的錢票進去,估計我「很有錢」。朱乃特意在我進去幾天之後,就調我到「首席」吃飯了。並說是很看得起我了。換了別人,做夢都不可能的。並聲言:「兩個月內,你就不需讓家裏打錢來了。我說到做到,不夠的我包了。」

他老是教訓我:要我現實點,靈水點,要「醒籠點」等等。我心裏明白,他的潛台詞是指責我清高、理想等等,是要我學會他那種「勢利眼」的虛偽應酬,學會「見風使舵」的謀生技巧等等。我自然是默然不語,由他講去。

他經常跟獄友嘮叨和盤算——貪污了幾十萬,把錢藏好,判了幾年,每年就可以得到多少萬,是否划得來。他也有好幾次問我——剝奪了嫌疑犯人與老婆睡覺的權利,有沒有法律依據?

做綵燈時,牢友們很喜歡圍在我身邊,跟我邊幹活邊談天說笑。說教授就是教授呀,道理講得透……從而使姓朱的那邊顯得冷冷清清的。於是朱就罵我:「王德佳,你算老幾,你在我心目中,什麼卵都不是,只算這個。」說著,就伸出自己的小指頭。

我說,「我從來沒說過自己算老幾呀。我是一個樸實平凡的人呀。我不是跟大家一樣嘛!一塊做事呀!」我沒有給他挑刺的理由,他默默然之後,就算過去了。

朱把我調到「首席」去吃飯後,又說:「過幾天,把你睡覺的地方也挪到我身邊來」。這就意味著,我有了役使別人的特權。但我仍然平等對待任何獄友,不願充當他欺壓別人的工具,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而不願像他那樣對獄友頤指氣使。朱就說我「不醒籠」云云。

後來我口袋裡的香煙抽完了,於是向他討取。他則把眼睛狠狠一瞪,很蔑視地丟過一包劣質香煙給我。我當時也沒說什麼。

我本來抱著寬容待人的態度,不計較雞毛蒜皮的小事。但朱這樣做,確實是在侮辱我。我感到他這樣做太過分了。我要自己的煙來抽,他沒給我自己的煙也就罷了,還對我瞪眼作色的,像他賞賜給我一樣。於是,就跟李春林說了說這層意思,並希望李春林轉告他一下,調解調解,不要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我這樣做,其實已經很顧及他的面子了。不使他的威信受到影響。

那李春林是朱的左臂右膀,是朱的馬仔。我沒有想到他是個如此卑鄙的人,當面一套,背後一套。他聽了我的話後,當面表示化解化解,背後卻不但不去化解矛盾,反而在朱面前添油加醋,煽風點火。

這樣一來,朱就把我叫過去。我過去之後,在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他就在床上一腳踢來,踢中了我的嘴唇右側。因牙齒頂破內嘴唇,就出血了,然後破口大罵我不識好歹,不「醒籠」云云。

我一看這傢伙這麼蠻不講理,我拿起一隻塑料鞋就往他腿上猛掃過去,然後順勢想抓住他的腳,想把他從床上拖下來,狠狠地揍他,就跟他扭打了起來。

但就在這時,他身邊的幾個打手一齊上陣,從後面把我推倒摁住……然後用腳踢我的後背。打了一會,才被「大哥」勸開了。我罵朱,「靠別人幫忙,算什麼本事?你那豆腐渣架子骨,敢不敢過來試試!我們單挑!誰讓人幫忙就是畜生!」他嘴上很兇,但他的全身卻在不停地篩糠(發抖)。

看守所的幹部聽到了18籠的吵鬧聲,就馬上趕過來了。看到我嘴角上流著血,滴在胸前的毛衣上,就馬上把我叫去清創、消炎和上藥。

我在醫療室上藥過程中,看到朱被叫到另一邊辦公室了。朱聽說要關他的禁閉,乃很不服氣地打小報告說:「他罵幹部,他罷工不做事……」

唐所長說:「這些事情我知道,與你無關,不要你管。你敢打他!……先關幾天再說!」說著,就令人拿來了手拷腳鐐給他戴上,然後令送禁閉室。

上藥出來後,幹部讓我馬上回18籠拿行李,把我帶去25籠。

到了25籠,幹部將三個人調走。那三人不想走,李老大狠狠地瞪眼說:「再磨磨墩墩的,小心揍你一餐!」

後來25籠的獄友告訴我。那三個人性格比較怪,喜歡折磨新來的人。所以幹部就不由分說

,把他們調走了。

說起「罵幹部」這件事,我不得不交待幾句。在看守所裡,每天早上起床後,都要列隊報數。然後在幹部快要離開時,大家齊聲高唱「幹部好,幹部辛苦了!」

遇上這種情形,我不想說這種話,則默然站立著。特別是早上到活動區去整隊後,要齊聲高唱「遵守紀律,服從管教,認罪服法,真誠改造」這四句話。對於後兩句,我早就跟唐所長和馬指導員聲明了,「前兩句我可以說,但對後兩句,我是不會說的。我沒有罪,怎麼個『認罪服法』?怎麼個『真誠改造』?」

唐所長和馬指導說:「不說就不說吧!」看守們大概知道這個情形,也沒有要求我跟其他刑事犯人一樣鸚鵡學舌。

有一天早起,大家列隊報數後,大家齊聲叫喊:「幹部好,幹部辛苦了!」我則開玩笑說:「好個屌,冤裡冤枉被關進看守所,還要喊幹部好!」

那位巡查的文副所長聽到後,馬上說:「誰敢罵幹部,站出來,叫小勞改打死克(去)!」

我則站出來說,「是我說的。要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那位巡查的文副所長一看是我,就默默然地退走了。

過了一會兒,我被馬指導叫去,問我是怎麼回事?我就把這句玩笑話和其後的過程複述了一遍。

馬指導解釋說:「看守所只是負責暫時看管犯人的地方,職責是保證犯人的安全。冤枉不冤枉,不由我們管的。你不該責怪我們看守所的……我們的幹部態度不好,年輕人嘛!火氣大點,可以理解。你不要放心裏去……」

我說,「我這樣說,也不好。沒有考慮影響,就順口講出來了……以後注意吧!」

這件事情後,我沒有受到幹部的處罰,更沒有受到小勞改毆打。大家感到很驚訝。我只好把跟馬指導的對話過程講給他們聽。他更感到驚訝。而18籠的朱,卻對此酸酸的,很不服氣的樣子。

我在25籠的時候,有一個弱智的年輕人蔣小華,是把化纖舊衣服點著後,順手搭在樓梯的鐵欄杆上好玩。然後就跑開了。不料卻引起了火災,熏死了一對四川籍來全州經商的夫婦。就被關進看守所來了。

他被關進看守所之初,當然先去了「老虎、豹子籠」受訓。過了一段時間後,才調到25籠來的。

他進了25籠後不久,有一天半夜,他感到餓了,就順手從床邊的編制袋中拿了獄友的快餐面啃食。後來被失主發現了,查實是蔣小華所為。

大伙就讓他跪在鐵門的後面,臉朝門外,說等幹部查籠時,讓他作自我檢討。

他老老實實跪在那裏後,卻有幾個人相繼去毆打他。特別有一個姓包的大個頭獄友,他不由分說,上去猛踢一腳,使他的頭猛然磕在鐵門欄杆上,額頭磕破,出了不少血。

後來,他的傷被幹部發現了,於是問蔣小華。蔣小華一邊哭一邊反覆聲明說,「是我自己不小心磕破的,他們沒有打我……」

幹部心裏明白,是被打成那樣,就批評了打人者幾句,說以後不許這樣了。

當問到是誰動手打人的時候,卻沒有任何人承認。看守就說,我調出錄像看了,是那幾個人動手打的,我一清二楚,就不點名了。下次再發生這樣的事情,關你們的禁閉……

那些人雖對幹部的批評唯唯諾諾,但待幹部走後,卻大發牢騷說:「偷了東西不許懲罰,今後豈不是要亂了套……『籠規』還要不要執行?」

在看守所一個月,在25籠時,還經歷了一次武警「查籠」。其恐怖情形,至今讓人心驚肉跳。

武警查籠前,大伙根據以往經驗,可以估摸著在哪幾天來。但究竟是哪一天來,卻不能確定。故預先有所準備,把圓珠筆等違禁物品藏好,免得被查抄去,或挨打。

武警查籠那天,那真是「叫囂乎東西,奔突乎南北」,一片雞飛狗跳。比《鬼子進村了》,還要恐怖得多。

查籠的武警,都帶著大口罩,只露出一雙眼睛。他們的人還沒進門,就有一個在門外厲聲嚷嚷:「還不快給老子蹲下,等會踢死你們!」然後才打開鐵門,放他們魚貫進來。

他們一進來,就分成兩組,一組把床上的被子、厚紙板床墊、個人的行李包、用品用具等全部掀開,檢查是否藏著違禁物品。被子、床墊、行李、衣服撒的到處都是,且不許嫌疑犯人回頭看望。一組則站在雙手捧著後腦杓、排隊蹲在地上的嫌疑犯人後面。如果有人想歪頭看看,就一腳踢過去,並大聲訓斥——「放老實點」……

翻查完床上,就檢查監捨。檢查完監捨之後,就挨個兒搜身。要犯人把衣服全部脫下,只穿著一條短褲衩。搜完口袋後,才令犯人穿上。

查籠那天,有一個大概是武警班長的人,一直站在我的身後。他沒有對我大聲呵斥,只是默默地站在我身後。這樣一來,其他那些比較兇狠的人,就沒有過來了。

到翻看我的衣服口袋時,他也沒有令我將衣服全部脫下,只讓我把口袋翻出來給他看看,就算查完了。而不像查其他犯人那樣兇巴巴的。這也許是看守所的有意安排,體現了看守所對政治犯的特別關照。

那名判了死刑、長期戴著腳鐐的孫玉雙感慨說:「我經過這麼多次查籠,教授背後的那位態度最好,很和善。教授真是有福的人啊,總能遇上好人。」

孫玉雙被判了死刑。正在上訴階段。他不做手工,也不理會很多監規。只要他不自殺,看守所倒對他網開一面。很多事情都由著他。那些去查籠的武警,好像也有某種默契。也不去管他。

查籠武警離開之後,大伙要費上大約一個多小時,才能把床鋪重新鋪上,並找回自己的衣服、用具、用品,並整理好監捨等。要過好幾天,才能消除心理上的沉悶、壓抑和不快。

在那次查籠中,我妻子托在看守所工作的朋友送進去的羽絨衣,因為送進來時沒有破壞得那麼徹底,還有一些紐扣和拉鏈留著。在這次查籠時,所有紐扣、拉鏈、鬆緊帶等,全都被拆掉了。

既然提到了孫玉雙,順便對他的殺人案件交代幾句。不知道他現在還活在人世間沒有?

原因在於,我在看守所期間,唐所長找我長時間談話,說我的案子主要是我的態度問題,只要說幾句軟話就出去了……並說他也對當前的貪污腐敗很痛恨,也很關心國家的前途命運,很願意跟我交朋友……希望我出去以後,多到他那裏走走……但我出獄後,打了一次電話,他卻裝做不認識我的樣子。所以就沒有實現回去看望獄友的願望了。

湘桂走廊一帶的槐米品質特好,提取的重要藥用——黃銅□含量高。連花梗都是提取黃銅□的重要原料。每年,全國各地各大藥廠都要來全州採購槐米。能搶購到這一帶的大量槐米,才能保證這些藥廠優質原料和利潤。因而這一帶的槐米行情一直比較看好。

這些年來,孫玉雙也看中了這一行業,於是承包了一片河灘地種槐樹。想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來改善自己的經濟狀況。

孫玉雙不辭辛勞地開荒種樹,省吃儉用,苦熬苦撐,投下了大量金錢和勞力,種成了50多畝槐樹園。

在槐樹成林後,需要值守和採摘加工時,孫玉雙於是向供電所申請裝電。他交了錢之後,催了好幾次,廟頭供電所才去幫他安裝。

孫玉雙是那種比較斤斤計較的人,也不善於與人溝通和相處。他認為,自己在村子裡是小姓,要惡一點,才不至於被人欺負。他還認為,自己省吃儉用地苦熬苦撐,終於把槐樹種成林了。捨不得為招待供電所的人而花錢。

他在供電所交錢之後,在他再三催促下,供電所才到他果園場幫他裝電。按照行業潛規則,是要由事主好酒好煙地款待著,他們才感到受到了尊重。但孫玉雙卻因為那天勞動勞累,而沒有「醒水」。並認為自己交了錢,供電所就應該幫他裝好。

加上孫玉雙又打聽到附近鄉鎮的果園裝電,其收費標準比廟頭少交了100多塊錢。就嘀嘀咕咕地表示不滿。於是就跟供電所的人爭吵了起來,發生了口角。

爭吵過程中,雙方都動了氣,都聲稱要搞死對方克(去)。

供電所派去的人,於是就不幫他裝了。發生不幫他裝電的事情之後,孫玉雙一不做二不休,則去廟頭供電所要求退錢。跟供電所的人吵了一架,供電所感到理虧,才把錢退給了孫玉雙。

既然供電所不幫他安裝了,孫玉雙只好跟附近村民協商,從村民家裏拉線用電。但把供電所遺留下來四個多月的電錶、開關、表箱等材料用去了(據孫玉雙自承,「那些東西放在那裏四個多月了,都沒有人來過問過,我以為是供電所不要了」)。

用去電錶等材料之後,供電所就找到了孫玉雙的果園,要孫玉雙賠償用去的電錶、開關、表箱的錢,說他沒經過供電所批准,而私自接電,還要罰款。並說他是非法用電,要去剪他的電線。

面對供電所的氣勢洶洶來找岔,孫玉雙又跟供電所的人爭吵了起來。在爭吵過程中,孫玉雙雖表示願意賠付使用材料的錢,但聲言:誰剪他的電線,就跟誰拚命……

爭吵過程中,雙方又聲稱要搞死對方克(去),也推搡了幾下。供電所仗著人多勢眾,有一個幹部操起一柄鋤頭,高高揚起,向孫玉雙的頭上砸去,卻被孫玉雙躲開逃掉了。

孫玉雙在氣憤之中,就轉身操起他放在路邊準備上果園砍荊刺的長柄柴刀,聲稱:「現在我們再來搞兩下看看」。

供電所的唐有林所長也在氣憤之中,就上去跟他「搞兩下」。孫玉雙於是將柴刀順手舞過去,結果砍中了唐有林所長的胸部,砍開了胸腔,露出了肺泡,經搶救無效,唐有林就被砍死了。

我想,其實被砍死的唐所長和將被執行死刑的孫玉雙,雙方都是供電行業的霸王作風的受

害者。

因為這樁嚴重的殺人案件,孫玉雙被判了死刑。每天戴著腳鐐,用一條繩子提著腳鐐的粗鐵鏈,以免鐵鏈子拖在地上弄髒床上的被子。

大冬天裡,孫玉雙戴著腳鐐睡覺。他說要過很久之後,腳才會有點熱氣。因此看守所每天傍晚,有一桶熱水供應他,讓他燙燙腳。

孫玉雙常常跟我感歎:他過失殺人,卻被判處了死刑。而他看到的好幾個預謀故意殺人的人,卻被判處死緩。他認為法院對他不公。並認為是因為唐有林的父親是原縣長,有錢有勢,上下打點。而他作為一個老實農民,對上級來核查的法官講的普通話,他都聽不太懂。所以他的虧吃得大。

在這種情況下,他有好幾次萬念俱灰,乃撞牆自殺。唐所長於是再三勸慰他:你的案子很有改判的希望。並一再請求他,希望他不要給他的看守所鬧出亂子。所長則聲言幫助他訴冤,並給他生活上的多方照顧等等。才重新燃起他活下去的希望。

因為孫玉雙問及我的家世,我在閒聊時告訴他:「我祖上是鄉村紳士,也算是共產黨所說的地主吧。但絕不惡霸地主。相反,我祖上為家鄉修橋鋪路,興學辦賑,扶危濟困等做了不少有益的事情。從百板洞到全州的石板大路,就是我家與百板洞鄧培耀兩家牽頭,挑大份出資修建的。每十里修建一個供客旅歇腳的涼亭。記得我去廣坪高中複習時,路過八百嶺下一個涼亭。那石柱上有一副對聯——『雲繞長亭纏旅客,烏啼古木喚徵人。』書法蒼勁古樸,對聯的意境高雅。雖然該涼亭的石柱石欄等被砸爛燒了石灰,但在我看了一次之後,就將這幅對聯鐫刻進了自己的心裏。我母親後來告訴我說,那涼亭是我家建造的。估計那副對聯是高祖輩所擬……曾祖父母一再告誡父輩,不讓後人去催討所欠錢米。他說:『人家有了,自然會送來。人家沒有,去催討,不但還不上,反而把人得罪了……』曾祖母臨終前交代後人的四句話是:『積善積德,覆蔭後人;積惡積怨,報在眼前』……共產黨所說的惡霸地主,絕大部份是為了挑動人與人之間的仇恨而偽造和虛構的……但我家在共產黨佔領大陸前,敗落下去了。沒有被劃成地主……」

他聽了我的介紹後,乃一再對我感歎:「過去的地主,雖然在在文革中被殺得很慘,但現在只要留下一根苗苗,大都很有頭腦,也很有本事……」並一再反省他過去不善於與人和睦相處的錯誤。感歎說:「家裏沒有有文化、有見識的人,吃了好多虧……本想勤勞致富的,沒想到把命也賠上了……」

2、看守所是搾油機

前文說到看守所有售貨小推車,向各籠犯人叫賣日常生活用品。其實這些賣給犯人的東西,價格一般都要翻一番。有的要翻幾番。

在鄧小平「黑貓白貓捉住老鼠就是好貓」的路線指引下,在「一切向錢看」的社會潮流中,看守所也成了一個獲利豐厚的特殊的商場了。

在外面值七八塊錢的塑料桶,裡面賣給犯人,要20塊錢一隻。一個薄薄的很容易弄爛的塑料口杯、塑料碗,在外面市場上相當於一塊錢左右,在裡面賣給犯人,要五塊錢一隻。牙刷是看守所的專用軟牙刷,軟軟的,很不好用,也五塊錢一隻。牙膏、香皂、洗衣粉等的價格,一般都是外面市場的一倍以上。

看守所一天兩餐,早餐在10點左右,晚餐在16點左右。看守所裡面的伙食很差,由於沒有油水,進去時間一久,肚子就餓得咕咕叫。需要訂購加菜來補充營養,才不感到那麼餓。但訂購的加菜價格,一般是外面飯店的兩到三倍。

看守所裡面有電視看。電視機由犯人籌錢,由看守所送來安上。看電視,每半天要扣收10塊錢。全天播放,則是每天20塊錢。

看守所賣給犯人的普通香煙,是外面市場的兩倍以上。如2.5元的甲天下香煙,裡面一律賣五塊。越是好點的香煙,加價幅度越大。最高是外面價格的四倍。如玉溪香煙,在外面20塊錢一包,在裡面要賣80塊錢一包。在外面兩毛錢一盒的火柴,裡面要一塊錢一盒。

看守所不許家人捎帶日常用品或食品進去,只能在裡面購買。除非在看守所有親戚熟人,才可偷偷地捎帶進去。家人捎帶的日常生活用品,嫌疑犯人一般也收不到,而被扣下了。進去之初,審問我的警官問我有什麼要家人捎帶的時候,我曾讓他們搭信讓老婆送洗漱用品。老婆送了兩次洗漱用品,我一次也沒有收到。

我想,不讓家人捎帶東西進去,表面上是為了安全等理由,但客觀效果是,讓裡面昂貴的商品銷量大。嫌疑犯人,成了看守所搾取油水的對象。

我被關進去時,口袋裡帶著1070塊錢,準備買什麼東西的(忘記了)。進去後,被打成錢票。到25籠的時候,還剩800多塊,才過了不到二十天,就被牢頭花得精光。後來又再三催促讓我家人打錢來,我只好讓老婆送進500塊。可見看守所的開銷昂貴。用獄友的話來說,在裡面的100塊錢,只相當於外面的40塊左右。

聽獄友介紹,為了體現人性化管理,看守所內,還辟有夫妻相聚的房間,提供給犯人使用。但獄友笑著說:「在那房間裡睡自己的老婆,比在外面嫖妓都貴得多……」

3、看守所是奴隸工場

我在全州看守所的時候,各籠都領著拉綵燈線的任務在做。聽獄友介紹說,兩個老年籠(18、25)的任務減半。其他籠的任務,得整天趕著做,才能做完。

綵燈線是把49跟15公分左右長的銅線,與50個綵燈頭串聯起來,算一條綵燈線。每十條扎成一把。老年籠的任務減半,即每天要完成30把。即拉好300條綵燈線。

綵燈頭用塑料衝壓出來,用編織袋裝成一袋袋的送進來。銅線則是另一種編織袋裝著送進來。每個綵燈頭內有兩個觸點,需要較用力,才能拉進去卡緊。長期做這種手工活,因而在手指的特定部位拉出厚厚的老繭。有很多人手指的特定部位,被拉爛了。

我在任務減半的18、25兩籠看到,有好幾個獄友的手,都在用力的地方磨破裂了。但他們只能忍著痛楚,不管不顧地趕忙完成任務。

拉這種綵燈線,也需要在較熟練後,才能保證質量。否則就是製造廢品。那個顯得弱智的蔣小華,學了四五天,仍然是弄出一堆廢品。牢頭向幹部說明了,以後就免掉了他的任務,不讓他做了。

拉好的綵燈線,集中在某個時候,讓大家插上各種顏色的小燈泡。這叫「插泡」。「插泡」工作我沒有經歷過,聽獄友介紹說,「插泡要比拉線要難得多,手指頭都搞歪了克(去)。插好燈泡後,要進行質檢。因為小燈泡是串聯起來的,哪一個沒有插好,全線都不亮。需要全部檢查後,才能發現原因所在。檢驗合格之後,才能裝箱交貨,然後由定貨單位接走,算錢給看守所。

拉接頭時,稍不留意,拉破了小小的塑料燈頭,銅線觸頭的黃銅片就劃破手指。大家於是用膠布纏著手指,用來保護手指和皮膚,免得被劃傷和磨破。膠布做成可以活動的。做工時套上,休息時取下。被獄友們戲稱為戴「金戒指」。

開始幾天,由於不太熟練,我手指上被弄出好幾道傷口。一用力拉,就流生血。於是我就跟所長聲言要休息,不做了。唐所長說你做得了多少就算多少吧。但18籠的朱老二,卻因為我沒有通過他向所長求情減免任務,而是我自己直接向所長說明情況,所長卻爽快地答應了。為此,朱老二卻故意說我偷懶,說影響大家的勞動積極性云云。我沒有理會他,只顧自己慢慢地做,做得了多少算多少,讓朱把我的任務單獨交上去。

我有二十多天在審問,因此我參與做手工的時間不長。且在我因審問完不成任務時,我跟唐所長聲言了一下,就減去了一半任務。後來手指拉傷時,就允許我做多少算多少了。而其他人去向所長求情,所長卻沒有理會。

儘管這樣,我做了十來天的活,手上的老繭也很厚。釋放出來後,過了好幾個月,我的食指、中指和拇指上特定地方一直是木木的感覺。大約過了三個多月,手上的老繭才慢慢消失。手指的感覺才恢復正常。

聽一些老資格的獄友介紹,看守所曾經有一段時間(說有幾年),一直組裝塑料打火機。故中國的打火機特廉價。

透過這種奴隸般的勞役,我看到城市中火樹銀花、鶯歌燕舞背後所掩蓋的,是勞改或嫌疑犯人的血淚和辛酸。這就是「盛世」中國的一副生動寫照。@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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