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就鄧玉嬌案的五點聲明
【大紀元5月29日訊】一、自受托承辦「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案」以來,本所夏霖律師等同仁前來巴東已十餘日。鑒於真相為昭雪鄧玉嬌冤情並恢復其一生清白所必須,兩位律師恪盡職守殫思竭慮,謹言慎行處處以維護當事人合法權利並復原真相計。對他們的敬業精神和已有業績,本人深表欽佩並且堅信,隨著事態演進和真相漸次大白,兩位同仁的工作價值將逐漸為人所知,並將最終影響鄧玉嬌的命運和案件走向。
二、作為一起相對簡單的刑事案件,鄧玉嬌「出手」事出有因情非得已,律師承辦案件本應就事實說法律,而無需牽涉其他。但當事人與「被害人」的身份符號,案發現場特有的灰色因素,導致案件日益演變為民眾對吏治腐敗口誅筆伐的載體——「烈女殺淫官」的「悲情命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公眾積極參與,一步步演化為社會公共事件。能否公正處理鄧案並以此化解社會衝突,將檢驗巴東乃至恩施執政當局的危機的智慧和膽識。
三、巴東警方前恭後倨,官方網站越俎代庖;律師與鄧母聯繫困難,身前背後佈滿眼線,舉手投足受人監視。就在今天,野三關鎮又發生前來採訪的《新京報》和《南方人物週刊》記者被毆事件,前來採訪的記者多被勸離,凡此種種實屬駭人聽聞。有跡象表明,鄧案存在被人為複雜化和政治化的傾向,正日漸偏離案件本身的固有屬性。我們認為,任何以錯誤掩蓋失誤乃至以謊言遮蓋謊言的做法,都不僅是徒勞的,且均與以法治精神建設和諧的初衷相左,當為智者所不取。
四、「長江巴東網」已發佈若干鄧母「解約」並委託其他同行的消息,各界對此議論紛紛;夏霖律師要求再次會見鄧玉嬌的申請在超出法定期限後杳無音訊,甚至代為控告黃德智的文書居然也石沉大海。雖然無從核實官方信息的真偽,但我們不會拒絕同行加入,更不會阻止委託人更換律師,只要這種變故果真出自鄧母的真實意思表示即可。只不過解約同樣需要特定形式,並且還應履行必要的手續,考慮到協議約定的本所受托義務,涵蓋了鄧玉嬌案自偵查至一審審結的全過程,在未能與該母女面議存廢事宜之前,無論於情於理於法,我們都不能對鄧玉嬌的命運坐視不管——那將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相悖。因而,目前情況下本所與鄧玉嬌的委託關係在正式解約前將存續,我們還將一如既往地為其提供服務,竭儘可能保護其合法權益。
五、巴東境內過於複雜和緊張的局勢,客觀上使我們喪失了正常履行職責的可能性。也許在某些人的心目中,北京律師的存在就是影響巴東穩定局面的不穩定因素。我們擔心,在公正已成奢望的今天,任何舉措失當都可能給鄧案的公道處理帶來不測。為此,我們決定,明天暫時離開巴東取道宜昌返回北京。需要說明的是,無論日後是否還有機會,我們都不會放鬆對鄧玉嬌命運的關切,任何情況下只要她需要,我們都會及時趕到。
最後,對各界師友同道的關注和指點,再次深表謝意。在這個乍暖還寒的時節,是你們給了我們執著的勇氣,我們絕不放棄,我們將堅守良知。
浦志強 2009年5月28日(//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