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中視中天行政處分7附款 於法有據
【大紀元5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8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有條件通過中視、中天電視董監事變更案,7項附款行政處分引發批評。NCC今天表示處分於法有據,部分如「違法亂紀」批評,言過其實。
NCC 昨天通過中視、中天電視董監事變更案,但考量媒體私有化與公眾利益均衡,及避免言論單一化等因素,NCC同時通過「中視、中天電視董、監事不得互相兼任,3個月內應予變更」等7項行政處分附款,引發討論,關係人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更強硬回應「NCC違法亂紀」,質疑是「旺旺條款」。
NCC發言人、NCC委員李大嵩表示,NCC對中視、中天電視的跨媒體經營行為以行政處分附款方式規範,「不是針對特定集團,沒有旺旺條款」、「說NCC違法亂紀,太言過其實了」。
對各界質疑NCC僅以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一條規定,就對中視、中天電視跨媒體行為行政處分,是濫用法律空白授權,李大嵩也加以反駁。
李大嵩說,通傳基本法原本就賦予NCC維護公眾利益及確保言論多元權力,NCC的行政處分於法有據,且已兼顧通傳基本法立場、確保多元文化發展及業者實務上可行性多方考量。
李大嵩說,NCC下週會將7項行政處分附款處分書上網公告,屆時各方就可知道NCC處分的詳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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