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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7日電)勞委會今天通過228基金會等立法院通過組織條例設立的基金會員工,自9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並放寬警衛的工時休假限制,警衛無論由企業僱用或受僱於保全業,每天工時可超過8小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下午召開委員會議,通過立法院通過組織條例所設立基金會的工作者自9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估計1000多名員工受惠。
勞委會指出,過去認為228基金會、國家文藝基金會、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和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等單位類似公家機關,但經檢討認為這些基金會沒有不適用勞基法的理由,因此納入。
另外,勞委會評估,事業單位自行僱用的警衛人員,工作性質屬間歇性,勞動密度相對較低,但需要較長工作時間,有放寬工作時間的需求,且適度放寬工時限制無影響健康之虞。
勞委會委員會議同意事業單位自行僱用的警衛人員比照保全業,自公告日起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也就是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和女性夜間工作等限制都可放寬。
但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提醒,雖然法令放寬,但雇主不能片面要求警衛改變現行工時或休假方式,必須先修改勞動契約,並送地方政府核備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