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6日報導】(中央社仰光26日法新電)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所屬政黨表示,官方今天正式結束對翁山蘇姬的6年軟禁,但她仍因一名美國男子游泳到她湖濱住處的案件而被羈押在獄中。
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發言人那溫(Nyan Win)表示,一名高階警官將相關文件交給翁山蘇姬,文件宣稱將她軟禁在湖濱住宅的限制令已解除。
但那溫表示,支持者們「不知應該高興或是悲哀」,因為她目前以違反軟禁規定的罪名,被羈押在惡名昭彰的音山監獄(Insein Prison),這個罪名最高可判5年徒刑。
那溫告訴記者們,「警官密登(Myint Thein)到監獄宣讀取消限制令的命令,並將這項今天簽發的命令副本交給翁山蘇姬。」
他表示,這項命令代表她已不再受到「反滲透份子國家安全保障法」(Law Safeguarding the Statefrom the Dangers of Subversive Elements)相關條款的限制。
翁山蘇姬的律師曾主張她的6年軟禁期限應在明天到期,並引據一個聯合國小組的裁決,指不論依國際法或緬甸國內法,軟禁均屬非法。
就在解除限制令的幾個小時以前,警官密登才告訴記者說,軍事執政當局有權再軟禁翁山蘇姬6個月。(譯者:楊超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