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輪船公司 明年交專業經理人經營
【大紀元5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6日電)高雄市議會今天審議通過「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條文」,賦予市府外聘輪船公司專業經理人的法源。市府允9月成立董事會,明年1月交專業經理人經營。
高雄市現在已有輪船公司,採官制官派方式運作,主管都為公車處人員兼任,無法專職經營好輪船公司,所以交通局重新修訂這項自治條例。
目前兼任輪船公司董事長的公車處長歐秀卿指出,高雄市目前有8艘渡輪、2艘觀光遊輪及15艘愛之船,每年約虧損新台幣7000萬元,累積虧損約3億元,她盼輪船公司改交經理人負責,有助於改善公司體質。
市議會同意輪船公司交由專業經理人經營,不過反對交通局提議公司組織有16人的編制,只同意第1年有9人。交通局長王國材允諾用人上限為9人,以撙節公司經營支出。
修正通過的輪船公司組織自治條例,許可董事會置5至9人,設董事長一人,許可公司經營人才對外召募。
王國材說,交通局將會儘速籌組輪船公司董事會,並編列公司預算,召募專業經理人,明年1月輪船公司正式交由專業經理人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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