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處理教師性侵問題 台立院教委會保留協商
【大紀元5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25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處理教師涉性侵學生的「教師法第14條條文修正案」,針對立委提案經學校「性平會」查證屬實即解聘,協商未獲共識,最後決議保留送朝野協商。
為遏止「教師之狼」性侵學生案例漸增的歪風,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等34名立委提案修訂教師法第14 條,增列教師涉性侵害案件,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查證屬實者,立即解聘或不續聘,不得停聘。
教育部政務次長呂木琳在審查會答詢說,教育部認同這個修法方向,但為避免誣控濫告影響教師權益,建議仍需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停聘,並取消停聘期間發半薪的現行規定,待調查結果證實無此事實者,始得補發。
支持立委修法版本的朝野立委,質詢教育部的相對提案對遭受教師性侵害的學生不夠將心比心,只知維護教師權益。
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指學校處理這類案件令人失去信賴感,延宕或吃案都有,大人被冤錯有補救措施,極端弱勢的學生難免有創傷症候群,等到遲來的正義時已不是正義。
在教育部同意提出折中修法草案並進入協商後,國民黨立委江義雄提出異議,指學校「性平會」若可決定解聘教師,則權力未免太大,涉及教師工作權的修法,程序仍要符合正義,在未能獲得共識下,委員會主席黃志雄宣布決議保留協商。
呂木琳也答應在2天內補送教育部的修法條文,以利在二讀、三讀前進行朝野協商。趙麗雲會後表示,希望在6月中旬立法院休會前完成修法,以保護校園學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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