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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大紀元5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3日電)有關縣市改制直轄市,截至目前為止,內政部已收到台北縣、台中縣市、桃園縣、彰化縣、高雄縣市所提改制計畫,預計下週召開首次審查小組會前會。
立法院4月3日通過修正地方制度法,賦予縣市單獨或合併升格法源依據,並通過附帶決議,擬於民國99年12月25日單獨或合併改制直轄市的縣市,應擬具改制計畫,經議會同意後,限於98年5月31日前送內政部。
內政部目前已收到台北縣、台中縣市、桃園縣、彰化縣、高雄縣市所提改制計畫,也正彙整之前在全國舉辦的3場「直轄市應具備的功能與條件」公聽會中專家學者意見,擬定審查標準,報請行政院核定。
內政部著手邀專家學者、各部會代表組成審查小組,預計下週召開首次會前會。內政部表示,未來會本於「一體適用、一視同仁」原則審查,審查結果將儘速報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