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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M台灣計畫有缺失 台監院糾正政院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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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行政院草率核定「行動M台灣計畫─寬頻管道建置計畫」,內政部及其所屬營建署對於寬頻管道建置後佈纜率過低、營運效果不彰等情事無以掌控,今天通過糾正。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通過監委周陽山所提糾正案,糾正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

糾正案文指出,行政院在民國94年核定,營建署研擬「新十大建設-行動M台灣計畫(寬頻管道建置計畫)」相關報告,於94年度至98年度由中央政府補助新台幣300億元,並由地方政府及其他機關自籌55.87億元,建置6000公里的寬頻管道。

糾正案文表示,該計畫預期效益包括:落實寬頻市場自由競爭的目標,提高通訊速率與品質,縮短數位落差,加速寬頻建設,以提供價廉質優的網路服務,並創造就業機會。

糾正案文指出,營建署提供截至98年2月19日止的統計資料顯示,寬頻管道建置公里數雖已達4540.2公里,但實際佈纜公里數僅為1828.7公里,其中公務佈纜492.9公里,有線電視業者佈纜458.8公里,固網業者之佈纜則僅有877公里,前述的預期效應並未落實。

監委認為,行政院草率核定「寬頻管道建置計畫」,對中華電信的先占優勢未能全面審酌,對民營固網業者的自由競爭條件未能充分掌握,對相關國際發展經驗也缺乏積極的全盤理解,不但未能因此提供價廉而質優的網路服務,且無從檢視耗費300億元鉅資的實質成效,明顯不符預期的政策目標。

糾正案文也表示,內政部未尊重電信法及市區道路條例等相關規定,在承辦人力與專業條件都顯不足的情況下,率爾承諾執行此計畫,導致執行成效不彰,紊亂政府體制。

另外,糾正案文也認為,內政部及營建署辦理寬頻管道建置計畫,未考量各地市區道路下既有綿密的各式管道,卻另行新設置寬頻管道,對於寬頻管道建置後佈纜率過低,營運效果不彰、執行績效不佳等情事無以掌控,也未確實審查受理申請的計畫,導致市區道路一再破壞、不斷坑挖,影響市民安全與市容觀瞻,均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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