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8日訊】(據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台灣高鐵表示,今年一到四月,旅客因為各種原因,以「阻止車門關閉或強行拉開車門」等手段,妨礙列車行進的事件達到18件,比去年增加了50%。高鐵公司呼籲旅客,如果因為錯過列車、或下錯車站、或個人物品遺留車上,有「其他方式」可以彌補,千萬不要影響列車運轉,否則誤人誤己。多起個案當事人都被高鐵警察帶走偵訊,並罰款三百元,也有部分個案是當場訓誡之後放人。
台灣高鐵表示:去年一月份到今年五月中旬,先後發生了58起旅客「強行拉開車門」或「妨礙車門關閉」的事件,其中,今年1~4月,已經出現了18起,比去年同期的12起,增加了50%,顯示民眾違規情形有越來越嚴重的現象,高鐵公司特別提醒旅客,如果有搭乘問題,可以就近請高鐵站務或列車服務人員協助,千萬不要妨礙行進,切勿觸法。
根據高鐵公司的統計,去年7月的暑假期間以及今年3月,每個月發生8起最多,特別是週休假日,頻率較高;至於發生的原因,通常是旅客來不及上車、下車或者搭錯班次,以及上、下車之後,發現個人物品遺忘在月台或車上,一時情急,強拉車門,阻止關閉的情形最多,至於發生的車站,以台中站共20起,超過三分之一最多34.48%,其次為板橋站8起13.79%、左營站7起12.06%。
高鐵公司表示,類似的行為已經違反鐵路法,必須接受高鐵警察偵訊或裁罰。
以發生在今年4月25號的事件為例:一名旅客原本從板橋站搭乘晚間7點57分的1481車次往嘉義,卻誤上了晚間7點51分的169次列車,情急之下,一度想要強行拉開車門下車,導致車門訊號異常,列車被迫啟動警報系統並緊急停車,延遲了5分鐘才出發,鄰近有四個班次,也都因為區間內的警報啟動,必須全部停車確認後再開行,都導致延誤。這名搭錯車的旅客,在工作人員引導下,到台中站下車轉乘原本要搭乘的1481車次,晚間九點多抵達嘉義站後,被高鐵警察帶走偵訊,一直到深夜23時40分,被裁罰三百元之後才離開,多花了兩個半鐘頭。。
高鐵公司表示:無論是搭錯車,或者錯過班車,都可以請服務人員協助,千萬不要觸法。例如,下錯站或搭錯車,都可以請服務人員協助,持原車票換乘其他列車抵達目的地。東西掉了或車票掉了,也可以請高鐵公司協助尋找,但車票找不到,必須先補票,如果找到可以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