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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校長資格放寬 藍營有歧見待教部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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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8日電)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放寬高中校長資格。但是多名藍營立委認為初審結果有欠通盤考量;國民黨團今天表示,會再請教育部與黨籍立委討論、溝通意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3日聯席初審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初審條文放寬高中校長任用資格規定,未來包括國小校長4年以上或曾任各級學校教師合計7年以上等,其中擔任高中學校教師至少3年,及高中主任2年以上,都可以擔任高中校長。

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表示,教學經驗不能取代校務經驗,高中校長職掌攸關中學銜接大學的重要工作,應有完整校務歷練,若放寬任用資格,不僅恐將造成沒有好老師願意從事行政工作,大家都搶當高中校長,也會增加各縣市教育主管私人任用高中校長的空間。

國民黨籍立委洪秀柱指出,教育部應通盤考量各級學校校長任用資格,不應單獨針對高中校長部分修法。她表示已向國民黨團反映,希望在委員會委員未獲共識之前,此案應先交付朝野協商後,才能送交院會進行二、三讀。

對此,國民黨團書記長楊瓊瓔認為,既然有黨團成員對此案尚有歧見,黨團會請教育部再與黨團成員討論、溝通,希望能尊重各方的意見,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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