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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IFRS編財報 2013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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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日宣佈,台灣上市櫃公司從2013年起,必須「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 )編列財報。金管會強調,由於距離正式實施時間還有三年多,將進行各項宣導措施與配套,對國內企業衝擊應該有限。

對台灣企業之影響,金管會官員指出,未來直接採用IFRS,對規模較小的企業影響不大,但對交易較複雜的大型企業,則需進行較大的調整。對於這項新規定,金管會已在去年成立專案小組,並舉辦47場宣導說明會,未來將持續進行宣導工作。

IFRS為目前國際最普遍使用的會計準則,金管會表示,歐盟、香港、新加坡等,其境內公司從2005年起,必須依IFRS編製財報;南韓與印度也將在2011年實施。

根據統計,全球共有超過115個國家已要求或計畫、將直接採用IFRS。

對此,金管會表示,過去台灣已經陸續推動10、34與35號等多項公報,但並未全面採用IFRS準則,從2013年起,台灣將以「直接採用」(adoption )方式,也就是全面且直接適用IFRS這套國際會計準則。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指出,IFRS已成為全球資本市場的單一準則,台灣上市櫃公司未來直接採用IFRS後,等於台灣財報語言與國際同步,可增加國際企業間的財報比較性,並降低企業於國際資本市場的募資成本;他強調,未來將吸引外資投資台灣資本市場。

金管會將「分階段」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吳當傑指出,第一階段為:上市櫃公司、興櫃公司、金管會主管的金融業等,但不含信用合作社、信用卡公司、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應於2013年起,直接採用IFRS編製財務報告。

第二階段應依IFRS編財報的公司,包括非上市上櫃及興櫃的公開發行公司、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司,應自2015年起依IFRS編製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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