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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文建會:文創產業發展方案 盼創兆元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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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北14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文建會主任委員黃碧端表示,方案提出環境整備及6大旗艦重點計畫,建立文創產業發展平台,5年可望創造新台幣上兆元產值。

文建會今天下午舉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記者會,進一步說明方案內容及未來執行計畫。

黃碧端在會中表示,亞洲包括中國大陸、泰國及韓國等都積極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強化產業競爭力,台灣的文創產業策略不能落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執行單位包括經濟部、新聞局、教育部及文建會,期程為2009年至2013年,經費約在新台幣280億元,預期在5年內創造上兆元產值。

方案中規劃環境整備及6大旗艦重點計畫,環境整備方面包括有資金挹注、產業發展輔導、市場流通拓展、人才培育及媒合機制、產業集聚效應等策略;以6大旗艦計畫為重點扶植產業,包括有電視、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及工藝產業等。

文建會第一處處長方芷絮表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大部分都是中小型企業,常在融資及產業化上出現困難,方案中特別規劃資金挹注策略,協助微型業者產業化發展,包括有文創基金的投資;經濟部的融資、信保;政府各部會的競賽獎勵;相關法案的租稅優惠及各部會的補助及輔導等。

方芷絮說,將引進商業運作模式機制,建構無形資產評價機制,提供產業研發輔導窗口等策略,協助文創產業化,並減少創意產業跨入的門檻;同時,透過文化藝術展演、國際會展及觀光產業方案,拓展文創產業市場。

方芷絮表示,2002年起各部會積極推動各項文創產業,2007年進行第一期計畫、2008年推動第二期規劃,日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將整合各部會,推動文創產業相關發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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