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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延押陳水扁 律師向北院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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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14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今天與陳水扁見面後表示,律師將對台北地院又裁定延押,再代當事人提出抗告。他表示,陳水扁沒有逃亡之虞,證人也都傳訊,延押理由不當。

石宜琳下午到台北看守所與陳水扁見面,並取得當事人簽名的刑事聲明抗告狀。

他表示,陳水扁雖有喝水,仍堅持要禁食到517為止,這次提抗告的理由仍鎖定當初北院裁定羈押、延押的「有逃亡之虞」。律師認為,這完全是推測與臆測,尤其法官以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滯美不歸為例,作為安排陳水扁逃亡之虞的認定,更不恰當。

石宜琳說,包括國務費、龍潭案等案情,主要證人都已傳喚、詰問、作證完備,至於「絕食」等思想意志的表達,是受法律保障人民的權利,作為延押理由並不恰當。

立委柯建銘今天到北所探視陳水扁後表示,看得出來陳水扁因為持續禁食,精神不好。陳水扁告訴他,接下來開庭將停止傳喚證人,以「不接受、不配合、不答辯、不認罪」的「四不」政策,抗議司法不公。

柯建銘表示,所方因陳水扁禁食而暫時保管陳水扁的掌上型電視和收音機,又以玻璃隔開陳水扁與接見者,用電話交談,這是違反人權的作法,他將向法務部反映。

台北看守所則表示,陳水扁3度拒絕飲食,違反紀律,除當面告知陳水扁給予訓誡及停止接見1次、停止放封戶外運動3天、暫時保管收音機、電視等處分。由於陳水扁身體狀況已改善,也能看報紙及卷證,因此不再量測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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