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台灣 文創產業盼產值上兆
【大紀元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柯玉立台北報導)行政院會14日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計4年內投入275億元,期至2013年時,台灣成為亞太文創產業匯流中心,並於5年內,使國民藝文消費比例提升至15%,媒體總產值成長20%以上,海外獲利提升3倍以上,文創總產值達新台幣1兆元,增加20萬就業人口。
行政院長劉兆玄聽取文建會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報告後,請文建會加強與立法院聯繫,希望在本會期通過文創法;在本方案通過後,請相關主管機關蒐集近期藝文或民間各界對文創產業發展的建議與意見,作為該法未來繼續努力的方向。
文建會表示,「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係針對當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困境及產業需求,提出問題分析及推動策略,規劃國內文創產業發展之藍圖。預計4年內投入275億元,期望至2013年時,台灣成為亞太文創產業匯流中心,並於5年內,使國民藝文消費比例提升至15%,媒體總產值成長20%以上,海外獲利提升3倍以上,文創總產值達新台幣1兆元,增加20萬就業人口。
文建會說明,方案有2大主軸、5大策略和6大旗艦產業。2大主軸分別為「環境整備」及「旗艦計畫」。「環境整備」包括資金挹注、產業研發輔導、市場流通及開拓、人才培育媒合、產業集聚效應5大策略,著重建構完產之發展環境,使文創產業獲得適當輔導與協助。「旗艦計畫」是從現有各產業範疇中,選擇具產值潛力、產業關聯效益大的業別,包括電視、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工藝6大產業,針對其發展特性及需求規劃,予以重點推動,期能發揮領頭羊效益,帶動其他產業發展。
劉院長表示,文創產業其中包括數位項目,未來可能讓出版業及民眾閱讀習慣都會改變,最後這部分又回歸到我國ICT產業,所以可謂這六產業環環相扣、首尾相連,但最終效益就是本方案在整體推動過程中,會緩慢改變台灣產業,不僅改變產業本身,也將改變民眾生活價值,在推動過程中我國產業可由硬體製造業,慢慢轉變為軟實力展現。
劉院長指出,行政院推動的六大新興產業,源自於原有的優勢產業ICT,即通訊、資訊、光電及半導體產業,在此優勢上創造相關的綠色能源產業、醫療設備產業及製藥等生技計畫,其中生技計畫還可支持精緻農業與醫療照顧計畫,這兩項計畫還可支持觀光計畫,並與文創產業最後進行密切結合。(//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