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監察院調查多起警員集體貪汙案,結果認定前台北縣永和警分局長蔡榮源、前三峽警分局長蔡一峰與前嘉義市警局第一分局長楊文益3人負有監督、考核不確實的責任,而蔡榮源本人甚至包庇賭場及收賄,未依規定參與演習,情節嚴重,昨天通過3人的彈劾案。
在彈劾案通過前,3名警官早已被調離非主管職務。彈劾案文表示,蔡榮源於永和分局分局長任內,本人及該分局6名員警收賄包庇賭場、不予取締,包括蔡收受賭場賄賂77萬元;集體收受賭場賄賂1311萬元;4次接受賭場招待喝花酒;6次洩漏應秘密之車籍資料;蔡榮源在三重警分局長任內,95年7月6日擅離職守,未到場指揮北部地區萬安29號演習勤務。
蔡一峰任職三峽分局分局長,所屬員警22人收賄,包括未依規定取締酒駕、向拖吊業者收賄、查報有女陪侍之卡拉OK店放水並通風報信、向有女陪侍卡拉OK店勒索財物。
楊文益任職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時,所屬爆發多起員警違法風紀案,包括向酒店業者通風報信、包庇賭場,甚至下場參與賭博、洩密,還有警官對酒店小姐強制性交未遂。
監委認為,3名高階警官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應清廉、不得假借公權力等多項條文,違失情節非常嚴重,因此提起並通過彈劾。而為落實警察機關內控機制,除了3名分局長,監院將要求警政署逐案檢討議處失職人員及考核監督連帶責任。
3人早已調職 低調避談
〔記者陳界良、楊培華、湯世名/綜合報導〕對於監察院昨天通過彈劾,3名當事警官昨天都相當低調,不是聯繫不上,就是搖頭苦笑或不願回應。
前北縣三峽警分局長、現任基隆市警局警務參蔡一峰,對被監察院彈劾一事表示尚不知情,被彈劾的內容也不清楚;他說,等收到公文再說。前嘉義市警局第一分局長楊文益,現任保四總隊秘書,他昨天苦笑表示:「一言難盡」,因為長官還沒告知他被彈劾的訊息,不便表示意見,只能靜待司法單位調查。
前台北縣警局永和分局長蔡榮源,現在擔任苗栗縣警局警務參,記者昨天無法與他取得聯繫。
苗栗縣警局督察長陳武康則說,等收到公文後,會依規定將蔡榮源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裁處,處分方式包括降級、減薪等,最重是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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