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司長陳文琪購一品苑 私德遭質疑
【大紀元5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林慶川/台北報導〕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時,查出扁家透過人頭戶低價購買兩戶「元大一品苑」豪宅,再高價脫手賺取價差,檢方在過濾一品苑客戶名單時,意外發現法務部檢察司長陳文琪夫婦也購買一戶,目前市價應有上億元。由於檢察司主管全國各檢察機關,元大曾因涉結構債弊案遭到台北地檢署偵辦,陳的私德因此遭到外界質疑。
陳文琪昨天受訪時表示,買房子是九十六年的事,當時她只是檢察司副司長,檢方則是在九十七年偵辦元大結構債案,至於房子屬較便宜的低樓層。
陳強調先生薪資負擔得起 絕未涉不法
陳文琪說,每坪花了近八十萬元,坪數超過一百廿坪,價位在預售屋市價範圍內,依他先生薪資是負擔得起。而買屋有列入財產申報,絕未涉及不法,自己絕得禁得起考驗。
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昨天表示,「陳司長是一個循規蹈矩的人,不可能涉及不法」、「是陳司長的先生買的,她先生是律師,有一定財力」。不過,對於是否是在偵辦扁家洗錢案,過濾一品苑買家時,查到陳文琪也買一品苑一事,陳雲南說「必須明天問過同仁,才能進一步確認」。
前台北地院審判長吳孟良律師指出,上述情形很難說有對價關係,雖然沒有違法問題,但也要看陳文琪的先生購屋款項與市價的價格差距,如果買得很便宜就不適當。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林振煌認為,法律顧問向客戶買房子便宜一點是還好,但陳文琪若直接承辦元大案就不適當。
陳文琪表示,因為她先生當律師,所以每次法務部辦活動,她為了避嫌都沒和先生參加,買一品苑每筆款項都直接從他們私人帳戶匯款出去,所有單據統統可查詢,她說:「我們是很守本分這樣工作,不知道講這些話的人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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