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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報導】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2日電)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與勞委會官員今天在藍營黨政平台就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達成共識,受孕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後得繼續參加勞保,並延長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為5年。
勞工委員會副主委郭芳煜、勞保局總經理蔡吉安等人,今天與立法院社環委員會多名立委舉行黨政平台會議達成共識,因應勞動年齡延後趨勢,將勞保強制加保年齡上限由60歲提高至65歲。
國民黨籍立委侯彩鳳表示,黨政平台也達成共識,希望在勞保條例中增加受孕被保險人於非自願性離職後,得繼續參加勞保,以保障懷孕婦女勞動權益。
此外,現行法規規定,年逾65歲勞工退休再受僱從事其它工作,不能再強制加保;侯彩鳳指出,黨政平台達成共識,年逾65歲從未參加勞保及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從事工作者,得單獨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黨政平台也針對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達成共識,將現行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修改為5年的請求權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