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佈十大反貪案
【大紀元5月12日訊】5月11日,廣東省檢察院向媒體公佈了2008年度全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的「十大精品案件」。
據新快報報導,2008年廣東省共立案貪污賄賂案件1468 件1558人,與2007年相比上升了1.73%和2.03%。而其中貪污賄賂大案有1228件,佔立案總數的83.65%,共查辦縣處級以上130人,其中廳級幹部9人。
反貪十大案
1.廣州番禺賄賂案
方偉剛,原番禺區第十二屆政協委員、番禺區廣播電視台台長。2002—2007年間,方偉剛在廣電工程建設、設備購置等經濟往來過程中,多次收受工程承建商和供貨商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66.2萬元;夥同他人共同貪污公款人民幣50.8萬元,私分廣告費110餘萬元。
經由方偉剛案入手,查出系列貪污賄賂窩案串案10件10人。
2.深圳地稅賄賂案
2006—2007年間,深圳市寶安區地稅局西鄉稅務所工作人員曾旭升、黃國忠、梁世添、張維石、黃建寶、梁天等人,利用職務之便,在稅款徵收、稅務檢查、監管處罰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從中大肆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25.4萬元,港幣93萬元。
3.廣州黃埔賄賂案
黃光碩,原廣州市黃埔區人大代表、廣州市黃埔區長洲街黨工委書記。2002—2006年間,黃光碩利用擔任黃埔區農林水利局局長,主管全區農林水利工程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中標單位項目施工負責人黃光銳等人賄送的人民幣共計13萬元、港幣4萬元。2007年1月,黃光碩調任長洲街黨工委書記期間,以借款購房為名,向黃光銳索賄人民幣50萬元。
4.汕尾市漁業腐敗案
2007年5月9日,汕尾市城區、海豐、陸豐海洋與漁業系統工作人員利用國家惠漁政策,在辦理漁船轉產報廢補助和漁船柴油補貼過程中,大肆受賄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問題進行系統查處。經查涉案金額1096萬元,牽出系列腐敗案23件23人。
5.清遠佛岡房地產受賄案
2001年間,原佛岡縣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徐利林利用職務之便,在佛岡房地產評估辦事處成立運營和人員任命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事前合謀在其離職後收取賄賂。2002—2007年間,徐利林在沒有實際出資和參與管理、經營的情況下,先後26次非法收受他人以乾股分紅的形式給予的賄賂合計人民幣92.3萬元。
6.佛山市套取國有資產案
羅水林,原佛山市政工程建設總公司總經理。2001年間,羅水林利用市政工程建設總公司轉制之機,通過與該公司有掛靠關係的包工頭黃某、黎某等人,大肆虛開發票,以虛增工程成本、減少公司淨資產的方式,套取國有資產1445.33952萬元,作為轉制後的佛山市市政建設工程有限總公司的「小金庫」經費使用。並於2001—2004年間,多次以給全體員工發放獎金的名義,對「小金庫」中的資金進行私分,金額共計1302.7萬元。
7.英德市醫院院長受賄案
羅渠成,原英德市人大代表、英德市人民醫院院長。1997—2003年間,羅渠成利用職務便利,在醫院工程建設、設備採購過程中多次收受承建商、供貨商賄賂共計人民幣28萬元。此外,羅渠成還擁有巨額財產人民幣 183.197008萬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由本案牽出,賄賂窩串案5件5人,沿案追回910多萬元。
8.樂昌市監獄幹警受賄案
易偉平,原廣東省樂昌監獄醫院幹警醫生。2004—2007年間,易偉平利用職務之便,使用他人身份證開立銀行賬戶,提供給罪犯親屬匯入資金,並分多次將現金合計125.2699萬元帶入監獄交給犯人使用,從中收受罪犯及其家屬好處費12.377萬元。
9.中山市農行挪用公款案
歐炳華,原中國農業銀行中山市小欖慶豐支行行長。2005—2007年間,歐炳華利用擔任中國農業銀行中山市小欖白蓮池支行、慶豐支行行長的職務上便利,先後508次挪用儲戶單位、個人在中國農業銀行中山市小欖白蓮池支行、慶豐支行存款共計人民幣699.5467萬元用於炒股及賭博。
10.湛江遂溪法院受賄案
陳華愛,原廣東省湛江市遂溪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審判員。2004—2006年間,陳華愛利用主辦遂溪縣飲食服務公司申請破產案件的職務之便,在遂溪縣飲食服務公司下屬單位遂溪縣酒家和華泰賓館的拍賣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三次索取、收受遂溪酒家和華泰賓館競買人賄賂合計人民幣16萬元。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