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將轉播ITA案開庭 強化透明度

標籤: , ,

【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10日電)WTO本週針對台美日共同控訴歐盟違反ITA案召開第一次審理庭,當事國同意以轉播方式對媒體公開審理過程;雖強化透明度,但對代表原、被告出席的相關代表而言,壓力勢必更大。

台灣、美國、日本去年共同控訴歐盟違反資訊科技協定(ITA),對平面顯示器、無線機上盒、多功能事務機等高科技產品課徵關稅;世界貿易組織(WTO)12日起將召開第一次審理庭。

美國、日本與台灣去年5、6月間分別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向歐盟提出諮商請求,但隨後的諮商均未獲結果。

三方去年8月第一次提出成立專家小組的要求,被告歐盟依規定有權否決一次;9月間台、日、美再次提案,WTO依程序成立專家小組,正式啟動訴訟程序。

今年2月4日,專家小組召開程序會議後,訴訟進入緊鑼密鼓階段。原告、被告、第三方分別於3月5日、4月2日、4月9日遞交第一次書狀;5月12至14日召開第一次審理庭。

由於相關當事國同意以轉播方式對媒體公開審理過程,雖可強化全案透明度,但對於代表原、被告出席的各國談判代表,壓力勢必更大;尤其是對缺乏國際經貿訴訟經驗的開發中國家而言,更是如此。

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表示,依照專家小組排定的程序,相關當事國訂於6月6日遞交第二次書狀,7月9日召開第二次審理庭。

專家小組將在11月4日提出期中報告,內容將包含小組的認定與結論;12月2日(依當事國要求)召開期中報告會議;預定12月16日對當事國提出最終報告,公布一審結果。

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談判代表陳正祺對中央社記者表示,這場訟訴採二審決,依WTO爭端解決程序,在訴訟過程中,原、被告仍有機會達成和解,但因引發爭議的是被告(歐盟)現行措施,有其產業面理由,他不預期原、被告會和解。

陳正祺認為,不論一審結果為何,敗訴的一方必將上訴;而二審程序有時程限制,預計全案可望於2010年年中判決確定。

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法律顧問周懷廉對中央社記者表示,若原告最終敗訴,結果將與現狀無異;若原告獲勝訴,被告必須修改或刪除相關課稅基礎,以實施符合WTO規範的作為。

相關新聞
品牌的創立是因為公關而不是廣告(下)
歐盟執委:中歐峰會可能5月召開
顏慶章:未享歐盟關稅優惠 也沒邊緣化
歐盟下任輪值主席:G20勿通過景氣振興方案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