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為因應經濟不景氣,減輕家長經濟負擔,苗栗縣府於4月6日通過教育處提案,98學年度縣內私立幼稚園學費將不予調整,另外,並修訂增列幼童因故離園和請假的收退費標準,以減少收退費糾紛,維護家長與園所雙方的權益。
教育處表示,下學年度苗栗縣內私幼學費不予調整,仍維持97學年度的額度,半日制最高不得超過11000元,全日制最高不得超過17830元。另外,除每學期徵收1次的學費、設備費外,不宜強制要求家長於每學期初併註冊費1次繳交整學期費用,以免增加家長負擔。
教育處也修訂私立幼稚園退費注意事項,幼生於入學後未逾4週離園者,其學費及設備費均退還半數,學生材料費已製成成品者,發還成品,未製成成品者,應退還代辦費;入學後逾4週以上離園者,學費、設備費及學生材料費均不予退還。
教育處希望各幼稚園98學年度應切實依規定收費,如有巧立名目違規超收等情事,經勸戒仍不修正者,將依幼稚教育法相關規定嚴予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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