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4個月才破案 台移民署被轟爭功
【大紀元4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邱俊福/特稿 台灣移民署偵辦外籍女子被迫從事性交易案,從接獲線報到展開查緝隔了4個多月,不免讓外界質疑係為了爭功,以致讓6名外籍女子多過了好幾個月非人生活。
移民署雲林縣專勤隊長鄧宇哲澄清,去年12月接到線報後,除專勤隊員前往勘查,也曾多次請轄區警方協助查訪,絕非為了攬功。認為主要是林嫌非常謹慎,只做熟客生意,且一發現有陌生車輛、不明人士徘徊就不做生意,在在影響偵辦進度。
台灣移民署會同警方共同查緝,警政署的說法是未來查緝績效上,因單位不同,將分開計分,並視人員出力程度給分,換言之,全權獨立偵辦的分數當然較高。
以實務來說,辦案機構捨獨立偵辦,會同轄區警方一起查緝,除了本身偵辦人力不足、案情難以突破外,多少有人情世故考量,藉此分享查緝績效,對當地首長表達善意,以收禮尚往來之效。
如同警政署所說,任何案件偵辦,若要追出幕後集團,收網時間上的拿捏,就相當重要;是否要邀請不同單位介入,何時介入,對案情是加分或減分,是否有把被害人考量進去,也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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