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時政評論

朱健國:中國又到了「團練時代」

─「群體事件」升級新趨勢

【大紀元4月30日訊】中國自古「天下亂,團練興」。對於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的海南東方市感城鎮村民打砸燒鎮政府和派出所事件(以及二十五日中午感城鎮感城村和寶上村兩村村民鬥毆致死傷的群體性事件),對於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四川南充萬人圍攻城管事件,對於接二連三的襲警、爆炸事件──二○○八年全國襲警事件達七七一九起(《南方都市報》二○○九年四月四日披露),雖有不少精彩評論,但似乎遺漏了一個視角,這類事件再次昭示:中國又到「團練時代」!千萬農民、市民組織起來圍攻瀆職腐敗的官僚和警方,分明是一種民間自組「團練」自衛!

群體維權升級「團練」呼之欲出

當局應該意識到,正如晚清時中國雖然GDP為世界各國之首,但經濟富裕並不能遏制政治腐敗導致社會動盪,並不能讓腐敗專制政府增加合法性。今日中國已如同晚清,縱然GDP多年高速增長,卻因八旗兵(中紀委)和綠營(公檢法)皆在腐敗體制的毒害下,無法潔身自好,只能腐朽至極,無力對付貪官造反(今日貪官腐敗如同太平天國打著「人人平等」的鮮紅旗幟奴役百姓),無法疏通民間申冤渠道,以致年年高唱反腐敗,年年更加整體腐敗,腐敗得民不聊生,反民遍地。民眾不得已,只能抱團選派代表和先鋒,組織群體上訪、群體維權、群體抗爭,自辦「團練」保家自衛,實踐古訓「吏治應以團練為先」。

考之「團練」,有民辦為主和官辦為主兩種方式,一直是一種官民共識的社會穩定保障的救急補充機制。其源於周朝時以民間自辦為主的地方保甲制,使民眾「相保相受」、「相及相共」。到得唐宋天下不穩,政府兵力不足時,轉為官辦為主,朝廷設都團練使、州團練使二種,負責統領地方自衛隊,輔助維護治安。自「安史之亂」後,各地廣置團練使。宋代蘇東坡也曾任職黃州團練副使。雖然明代廢除團練,但晚清時因太平軍之亂,慈禧太后先將團練作為地方民兵制度(民兵又稱鄉勇),後來竟然將幫辦團練大臣曾國藩的湘勇升級為湘軍,出省攻打天京(江寧),終於平息洪楊之亂。這說明,在官府官軍皆腐敗時,支持民間自辦團練或官民共建團練,都可以一時解除一些危機。今天當局有必要重新理解「群體事件」──「群體事件」實為一種民辦團練,是一種現代民主特色的團練創新。如果能夠對其寬容理解支持和引導,大有利於反腐倡廉。

有學者論證,現在中國每三分鐘出現一起「群體事件」,僅僅二○○六年,「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阻礙執行職務」等案件的數量就達到五十九萬九千三百九十二起。二○○八年以來的相關數字雖然保密,但人皆可以感覺民眾反抗事件不但繼續猛增,而且規模更大,於是出現了貴州甕安事件、雲南孟連事件、甘肅隴南事件、重慶的哥罷工和「三?二三」海南事件、「三?三一」南充事件等千人萬人的規模化群體抗爭。綜觀這些群體抗爭的處理過程,凡是能寬容理解支持和引導群體抗爭的地方,事件皆能化危為機,以懲治貪官而爭取民心;凡是將群體抗爭視為洪水猛獸鎮壓的,則是鬧得「火燒連營七百里」,「白帝城托孤」。

「團練」從來只能救一時之急

或許有人說,當今一些群體抗爭者,並未有固定的組織,多是一時群集,事後鳥散,最多只能算是「臨時團練」。此言不差,但當局正好可以由此鼓勵「臨時團練」轉為「正式團練」,如引導一些上訪群體成立地方性「上訪團練」,讓其成為一個聯絡本地上訪者,代理上訪,監督各級政府信訪機關和司法部門的合法民間組織,既可以有序維護上訪者的合法權益,又可以加速懲治腐敗,推進民主法治。

既然一些地方政府現在已准許一些村莊、社區、企業成立「聯防隊」、「保安隊」之類「團練」,准許一些被拐孩子的父母成立「失蹤兒童追討會」,也就應該允許民間成立各類「上訪協會」、「欠薪追討會」、「冤案催辦會」、「貪官舉報人保護會」之類的「正式團練」。

其實,大陸當局原來的工會、婦聯、消費者協會等等,本來有「民辦團練」的意思,可惜卻將其辦成官主的「團練使」。後又將其異化為純粹官衙,只知欺民而不知安民。現在若能讓民間自主恢復其「團練」功能,自主民辦工會、婦聯、消費者協會,真正捍衛民利,也不失為一條平民憤的捷徑。

自然,歷史經驗證明,「團練」從來只能救一時之急,而不能治本斷根。當年曾國藩雖然平息了洪楊之亂,但大清仍然因堅持腐敗專制而垮台。所以眼下中共當局若還真有一點愛國心,不妨一方面寬容民間自辦「團練」,支持一切「群體事件」,將其引導為理性維權;一方面痛下決心治本,拋棄黨天下,如蔣經國那樣,開放黨禁報禁,真正建立多黨共和之憲政。

今日百姓盼望大陸走台灣和平民主多黨制之路!當局不要逼民眾再來一個「武昌起義」,務當牢記晚清前車之鑒!

二○○九年四月四日

於深圳早叫廬

轉自《爭鳴雜誌2009年4月號》(//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