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年,我二十四歲的時候,進入一家位於麻薩諸塞州劍橋市的小型軟體公司Spinnaker工作。我們非常瘋狂,一心想要達成一個大膽的目標,那就是發明第一代的教育性電腦遊戲。我是第十三名成員。
我在那兒完成暑期實習之後,公司提供我一個打造新品牌的機會。他們要我去找一些科幻小說,把小說內容轉化成文學冒險遊戲。當時拜倫.普萊斯已經把《華氏四五一度》和其他幾本小說的版權賣給我們,而我還得再買些其他的,把這些小說都變成可以在全國各地商店裡銷售的電腦遊戲產品。問題是,我手下沒有人,沒有祕書,沒有員工,沒有程式設計師。
當時Spinnaker正忙著研發十餘種產品,工程部的四十位程式設計師都已被分派執行不同的專案計畫。他們借給我三位程式設計師,但如果我要在聖誕購物季如期出貨,還需要更多、更多的人。
因此我寫了一封公告信。信裡強調每一個正在研發我的各項產品的人所做的工作,特別是他們達成的突破,以及我們的新發明(遊戲中的音樂!)。我把公告信的影印本放到公司內部每個人的信箱中,當時公司約有一百人。
我每週發兩次信,談到我們的夢想,臚列我們這個小小部落所做的驚奇工作。這些信連結了部落的成員,將一群性質各異的專職工程師連結成一個共同努力的團體。
在一個月內就有六位工程師加入,在空閒時間和我們一起做,然後有二十人。很快地,整個工程部的工程師要不是被指派執行我的專案計畫,就是偷偷在做。最後,我們在聖誕節及時推出五項產品,銷售了數百萬美元,救了公司,大家都成了英雄。
那些工程師是因為我的公告信而轉變的嗎?當然不是。他們是為了這個過程而轉變的。他們想要成為一個重要過程的一部分。二十年後,那些團隊成員仍然對我們當初的作為津津樂道。而我這個二十四歲沒有經驗也沒有人手的小夥子,得以繼續踏上一生事業的旅途。
我就只做了寫信那麼一件事嗎?當然不是。我做了許多困難的事,排除過程中的阻礙,以全部的靈魂投入,與專案計畫共存亡。我們有三十個人整整一個月都睡在辦公室,以求能及時交貨。
一共是二十九個具備高超技術的科技人再加上我。那個月每個人都有工作要忙,而我的工作就是協助他們溝通。
我做的每件事都是為了「我們」,而不是為了「我」。我不是管理,我是在領導。@
摘自 《部落:一呼百應的力量》 先覺出版社 提供(//www.dajiyuan.com)